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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3章 法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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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残酷无情而强,也因残酷无情而亡,这就是重法不重人心走到极端的下场,记住这个教训。”

读完了《驳复仇议》后,赵无恤无奈地摇了摇头,公羊高能针对西门豹的意见,一一加以反驳,而且在最后还总结性地阐述道:“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理所当然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违法之举,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合礼仪的,应当禁止。”

“唯,小子记住了。”赵恒连忙点头。

“这公羊高,也是个能人啊。”

赵无恤顿了顿,让赵恒稍微消化了一下,然后又马不停蹄地开始讲述下一个故事:

赵恒松了口气:“至少结果是好的。”

太常寺的太常公西赤本就是孔门弟子,对复仇的看法和孔子、公羊高一模一样,更同情伍封,因为伍封的作为与赵侯让他们颂扬的“孝道”十分吻合。所以在大理寺固执己见的时候,他便入宫来向赵无恤诉苦。

“好?不见得。那位一统天下的祖龙也继承了昭襄王那种视律法为国家命脉的传统,不管多严苛的律法,也必须推行下去,很轻的罪,也会判很重的刑。百姓的日子并不比诸国混战时好多少,天下到处都是服劳役的刑徒,于是六国遗民,乃至于雍国自己的百姓,都将这律法,连带将律法的化身祖龙,视为暴政,视为独夫……在祖龙死后,他的继承者比他更加残酷不仁,于是百姓绝望了,纷纷揭竿而起,声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群黔首庶民花了三五年时间,就推翻了不可一世的雍朝……”

随时形势的发展,甚至连赵国官方自己也开始陷入了自我矛盾中,大理寺坚持要依法严惩,但一墙之隔,专门管礼仪教化的太常寺先跳了反。

这反转如此突然,赵恒已经听呆了。

“宗周时,周公作《周礼》,考虑到这种情形,便规定:‘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伍封复仇前已多次请求,大理寺均未受理,伍封这才持刃杀人。其不忘父仇,孝也;不畏死亡,义也;杀人而未逃,主动自首,信也。伍封明晓事理,岂会将君上的律法当作仇敌?西门豹言其当受重惩,此非公义,而是不问是非曲直滥用刑法!小子肺腑之言,望君上察之……”

“在雍朝被六国遗民覆灭后,那片废墟又重新建立了一个新的王朝,名叫大汉……”

“西门豹言,‘人必有子,子必有父母,因爱其亲友而互相仇杀,因被理官处死而杀理官,可乎?此举将使得国家混乱’……西门豹此言,乃是不知礼仪。礼仪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的屈死,如伍子胥之亡,并不是指触犯法律,以身抵罪之死。”

PS:秦昭王有病,百姓里买牛而家为王祷。公孙述出见之,人贺王曰:“百姓乃皆里买牛为王祷。”王使人问之,果有之。王曰:“訾之人二甲”……——《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

事到如今,这个案子已经不再是一件普通刑事案件,而已经变成了法理与“民心”的一场较量了。

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之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

此议一出,本来已经被名法之势搬回来一点的形势,再度被复仇论所引导。虽然西门豹等人稍后也再度发出了反击,但这已经是学宫内部的撕逼了,名法一派和孔门儒家的学子们战成一团,但是于大多数邺城人而言,依然固执地认为伍封是无罪的……

这个问题,也是赵无恤想让赵恒领会的,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易也?这是儒生偏颇之见,但若从另一个方向理解,也没有问题。

如此一来,公羊高就通过引经据典,把伍封复仇的特殊性摆在了世人面前,而且最后还不忘质问一下大理寺,“若不是国法不能替伍封复仇,伍封又岂会私下复仇?伍封乃国之栋梁,于赵有功,若是为了一个作恶多端的外国奸佞而要他偿命,与民心相悖,小子实在不知道这次判决的公正之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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