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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5章 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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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赵无恤依然有担心的地方,他叹了口气:“只是,这次的事,有些委屈邓析了……”

但他又说,因为寡人的疏忽,导致律法有缺漏,硕大一本《赵律》中,对于复仇杀人竟然没有详细的条文,只能参照类似条文判刑,如此一来,很容易造成理官依法判刑却超出了罪犯应有刑量的情况……

……

他同时称赞了大理邓析的判处,在程序上是公正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因为西门豹写的那份《复仇议》,他俨然成了名法一派的年轻一辈代表。前些日子,邓析还特地让他来大理寺见了一面,对这个年轻人极为赞赏,让他学而优则仕,来大理寺做见习的小吏,多了解一些法律条文,也增长实践经验。

英国算是近现代法律的源头吧,然而女王和议会依然有赦免权。法国曾经把一位国王送上了断头台吧,然而其特赦适用于所有犯罪人。灯塔国号称司法公正吧,然而也有总统特赦令,只要总统一纸特赦令,监督或者在逃的犯人就立刻获得自由,即使发现问题也没有任何机构可以否决……

在赵国,在赵无恤开国时有一次大赦,但小赦,却是建国之后头一遭,不想却用在伍封身上了。

哪怕是中国,也有大赦和特赦,大赦的决定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赦的决定权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此外,“国君有特赦之权”,也是《赵律》开篇就规定好的事情。赦令又分大赦和小赦,大赦是遇有重要庆典、重大事件时,给有小罪的百姓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至于小赦,则是遇到特殊情况时,对个人的宽赦……

所以无论哪一个现代国家,都拥有特赦,这是统治者权力的象征,在专制时代,这个特权实施者,自然唯独有君主本人了。

赵无恤的这份诏书很长,他首先严肃了律法,亲自出面否定了私人复仇的合理性,宣布此事是赵国决不能放松的。自此以后,赵国将不再允许私人复仇,认为父母、亲友、师长有冤屈的,大可上诉,郡县不受理,就告到大理寺,大理寺不受理,就告到寡人的面前,寡人自然会按照律法,还冤死者一个公道!

是故今日西门豹才能以大理寺小吏的身份在棘庭旁听,并见证了整个戏剧性翻转的过程。

理官们却无人有异议,因为在《赵律》里,国君不受律法限制,公室的王子王孙犯法,也不经由大理寺,而是由独立的公室法规加以审理,罪罚的标准也自然与官、民不一样。

在赵国,法律面前,百姓人人平等,却不包括君主,和君主试图保住的人。

“特赦令?”一些人面面相觑,原来还有这种东西?

这是个赤裸裸的现实,也是短短十年无法改变的现状。

是故,赵侯针对此次事件的特殊性,颁布了一个特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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