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要文明
此人乃是周王郡马,又是英国公张懋的幼子,还获赐了银腰带,现在在金吾卫当差,在宫中卫戍,好几次,弘治皇帝在宫掖中出入,都是由他伴驾。
不过……正事要紧,张懋也不过是吓唬吓唬方继藩罢了,在宫里,他哪里敢对方继藩动手。
刘瑾挠挠头,朝方继藩谄笑道:“方百户,奴婢喜欢吃胡瓜。”
张懋觉得方继藩这个家伙,实在是太没有礼貌了,见了他就是直接跑,跑就罢了,还往暖阁这儿跑,这小子皮痒了啊。
所谓胡瓜,其实就是黄瓜,是西汉时张骞自西域带回来的。
“传。”
弘治皇帝慢悠悠地道:“令子张信,可在金吾卫中值事?”
方继藩笑了笑道:“一切殿下拿主意便是了。不过,既然要在西山屯田,总要有所计划才好。”
这令张懋有些奇怪,什么叫来的正好,有什么事吗?他眼角的余光看到了方继藩。
方继藩灵机一动,命刘瑾取了笔墨来,随即笑容可掬地道:“除了西瓜,殿下对什么还有兴致?”
“卿家,你来的正好。”弘治皇帝笑吟吟地看着张懋。
黄瓜是好东西啊,能美容养颜,就不知道能不能补肾,方继藩颔首点头道:“不错,不错,刘瑾很有眼光。”又记住下。
就在这个时候,外头有宦官进来道:“陛下,英国公到了。”
其他朱厚照身边的几个伴伴,也都七嘴八舌起来:“萝卜。”“奴婢只爱吃米,可以种稻米吗?”
那个小伙子,确实是个实在的人,就是太老实了一些。
稻米?
朱厚照想了老半天,念出了一个字:“葱。”
进了暖阁,他屈膝拜倒,朗声道:“老臣,见过陛下,陛下命臣祭祀太庙,祭祀之礼已成,臣特来……”
“很好。”方继藩欣赏地看了朱厚照一眼,随即提笔,记下。
此时,他头戴梁冠,一件斗牛服之下,是一件狐皮内衬,在圆襟处露出些许的端倪;腰间系着金腰带,他身子微微有些发福了,现在穿着也臃肿,可他这浓眉之下,一双眼睛却依旧是闪闪生辉,使整个人有一种异常魁梧和英武之感。
这等事,需集思广益才好,方继藩还是很讲民主程序滴,因而也一视同仁,便又看向刘瑾:“刘瑾呢,你来说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