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帝王心术 下
如果允许民间向驿站租借马匹。驿丞若是见钱眼开,把所有能够承担急运任务地马匹都租给民间,万一恰巧有八百里加急的紧急军情被耽误了,那可不是说着玩的。同样的道理,也不能将水马驿交给私人经营。商人的目的是利益最大化,肯定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驿站里的良马长期无所事事,只为等待那不知什么时候才会有的紧急军情传递。
所以说,承担传递紧急军情任务地水马驿绝对不能商业化。
递运所的主要职责是转运军需等物。虽说可以商业化,但民信局这样的机构未必会感兴趣。
因此,唯一可以考虑的便只剩下急递铺了。
急递铺与驿站虽然邮传道路多数互相重合,但机构、人员、管理等,并没有“合一”,还是分立两个系统。各司其职。
第五章帝王心术(下)
之前,朱棣一直认为对驿站已经没有必要特意改革了。//WWW。qb5.Com//
另一个历史时空里,明代邮驿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即:一是征收驿银,横征暴敛,累害于民;二是支应驿差敲诈勒索,营私舞弊。
第一个弊端,主要体现在劳役方面。由于驿站所需的牲畜、草料、菜蔬米面、肉食甚至桌椅板凳、床铺都需要附近担负相应劳役的百姓来承担。如果驿丞清廉,那么负担这些劳役的百姓还能够承受;如果驿丞贪婪,那么这些百姓就会遭殃。由于朱棣已经对役法进行了改革,将包括驿站在内的大部分劳役都折算到田赋中去了,所以这种弊端将来不会再出现。
至于第二个弊端,却是官方机构的通病。往来车船轿马供应,官员米粮柴炭分例,都有朝廷规矩按时拨给。有些红官、大员、钦差过往,实报实销倒也罢了,实际上虚报也是实销——其实地方官巴结奉迎,送来的东西也吃用不尽,根本是无报也实销。明朝中后期有些正直的官员曾对驿站进行过改革,其中最为有名的是张居正。他的邮驿改革是从限制官员的驰驿特权入手的,提出了六条对官员的限制。比如,规定非公务任何官员不得侵扰邮驿;过往驿站的官员只许按国家规定的级别供应食宿,不许越格提出奢侈的要求;除邮驿供应外,任何官员不许擅派普通民户服役;还规定政府官员凡非公务而是到离任或请事假等旅途费用,一律不得由驿站负担。不得动用驿递的交通工具等等……这些,其实都属于吏治地范围内。朱棣相信在推出了“首告无罪”等反腐措施后,吏治会相对清明,因此对于第二种弊端也同样不怎么担心。
急递铺虽说名称里有个“急”字,但事实上它的传递速度远远比不上水马驿。因为,水马驿是使用马或快船作为交通工具,而急递铺使用的递运技术却是步递,简单通俗地形容,就是“接力棒跑步(快走)”。由于速度相对较慢地缘故,急递铺任务单一,职专“公文递送”(主要是朝廷政令)。
将急递铺商业化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朝廷政令快一些传递固然是好,而万一被耽误个一两天。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从另一个方面说。急递铺所负责传递的文件,也不会因为泄密而带来太大的麻烦——尽管这时候的观点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但朝廷政令即便被老百姓知道了又有什么关系?
而且,只要遵循从前就制定好的规矩,“但有人递公文,须要坚厚好纸封裹转递各铺,明白附历于上开写并无破损,并不曾拆动原封。但有摩擦破坏,及拆动原封者,就将来文封皮上写记原递铺兵姓名递发,及将递来铺兵拘捉解官,有司即为追究”,急递铺泄密的可能性也不大。
将急递铺商业化还有一个好处。洪武皇帝规定,急递铺的铺距应“凡十里设一铺”,实际虽非如此,但确实以10里者居多。而水马驿则是每六十里至八十里设马驿一所。综合起来看,急递铺大约比水马驿与递运所之和多出**倍——也就是说,急递铺的网点更多更密,更方便民信局将信件递送到每个收信人地手上。
综合这些条件来看,将急递铺商业化显然是可行地。
然而看了这篇错别字连篇的策论后,朱棣却稍稍有些动心了。
商业的发展离不开及时有效的信息。而且,象民信局这种能够汇兑银钱的机构若是能够发展壮大,对于商业的促进作用会更大。
明朝的邮驿系统由三大部分组成:一、水马驿;二、递运所;三、急递铺。通俗地讲。水马驿就是ems,递运所就是邮政系统地物流部分。而急递铺则是平信。
中国历代王朝建设驿站的最主要目地是用在军事方面。偌大一个帝国若是没有发达的通信系统,那便无法长时间维持。边疆发生战事时守边将领会向中央发出求救信,若是求救信在路上花费的时间太长,那么当中央对此做出反应时,估计守边将领早已撑不住了。历史上罗马帝国的疆域之所以能够超过中国,是因为罗马帝国能够很方便地利用地中海来传递消息、运送军队。中国没这种自然优势,只好老老实实地依靠驿站系统来维持中央对庞大的疆域的控制。
黄大伟的设想显然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