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红月令
袍子微微地一带,适才跳跃的火光俨然只剩一堆余烬,道:“只要二位先生,应承一件事情;便可得一枚红月令!不知二位可感兴趣?”
乌黑的眼珠在少年乞丐的眼眶转了几转,大笑道:“你当老子三岁孩童不成,还红月令?莫不成你就是那红月庄主?那我岂不成了大秦国当朝皇帝?”
“红月令?”,皮冒男子强行撑起耷拉着的脑袋,扶着额头说道,“莫不成是红月庄主的红月令?”
皮冒男子已醉了,意识也越来越模糊,即便如此,“红月令”三个字依然让他打起了精神,来了兴趣。
“当然!”,黑袍扯着喉咙,发出破锣般的声音。
“这劳什子玩意儿,可是好东西!”,少年乞丐双眼冒精光,一身酒气全无,满满一股铜臭味儿从头到脚弥漫而下。
黑袍一时语结,劳什子、玩意儿,这两个词儿来形容天下至宝“红月令”,只怕这天下也就这么独一份儿!
酒过好几巡,足足装五斤的酒壶见了底。
少年乞丐小脸微红,他已有些醉了,端起酒壶使着吃奶的劲头摇晃着,直到最后一滴酒顺着咽喉,流入腹中。
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酒嗝儿,少年乞丐随手将酒壶扔去一旁,反手撑着地,说不出的惬意!
少年乞丐醉意朦胧的双眼微眯着,眼眸中倒影着黑袍的身影,道:“五斤老酒都已入我肚,你他娘地还愣着干嘛?有什么酸屁快些放!小爷要歇息了!”
“哈哈哈哈!”,黑袍又一次笑了,笑得比刚才更难听了,还有些冷,隐隐能感觉到一丝杀意,一丝冰凉的杀气。
红月令乃是尸冢之内,凝结千年的血玉,说是玉倒不如说是尸血凝练千年而成,其中不乏七转、八转的尸血,甚至于九转。
当然,若是仅仅如此而已,称之为天下至宝也太过夸大其词,红月令之所以能称作天下至宝,还有一个更为令天下人趋之若鹜的原因——那便是红月庄主的一个承诺,一个红月庄主力所能及的承诺!
红月庄流传九州千年,发出的红月令,过往已不可考,只是这百年来只出现过五枚。
最近的一枚红月令,于十年前,为天刀——蓝不凡所得;在得到红月令之前,蓝不凡只是一介穷酸书生,十次科考,十次落榜。据传,第十次落榜之后,蓝不凡寻了一处绝壁,打算了此悲情的一生,却在山崖畔捡到了一枚红色的月牙,从此天刀之名响彻九州!
黑袍轻飘飘地来到二人身旁,
杀人,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不论哪一个时代都会存在;杀一个人,不讲究用什么兵器置人于死地,甚至都不会讲究用怎样的手段;杀人,只讲究雷霆一击,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有效的手段取人性命。
黑袍很擅长杀人,他是一个天生的猎手,而且他已经干这行干了许久了;久得自己都记不清楚,何时开始?或许自出生便开始也未可知也。黑袍深知自己已错过了杀人的时机,他当然不会天真的以为那样的时机还会再来一次,因为这二位年纪轻浅的小子也很擅于杀人。
何况黑袍此行的目的,本就不是来杀人的,若黑袍是来杀人的,那黑袍会一直藏匿在漆黑的阴影之中,等待那个最完美的杀人时机,正如黑袍等待做买卖的时机那般!
冷冰冰的杀气转瞬即逝,黑袍缓缓道:“不知二位可听说过红月令?”
黑袍的话有如一颗石子儿,击穿平静的水面,一时击起千层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