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反抗
异状使得赵把总手下的士兵全体呆若木鸡,对于习惯于使用大刀长矛的地方募兵来说,知道火枪是何物的人都是十中无一,更别提传说中的手枪了。
面对未知,人们总是习惯性的感到恐惧。如果发生不好的事情,人们将会把这种不好的程度往最坏的地方想。正因为恐惧,所以这些使用近战兵器的兵勇犹豫了片刻,而就是这片刻时间,就能左右战局。
“砰”、“砰”、“砰”,射击声不断,趁着大清士兵愣神的功夫,张蒙和曹猛两位玩枪高手铁血无情的把子弹精准的射向敌人。
每当枪口一转,枪声响起,几乎就有一名清兵倒下,鲜有例外者。
转轮手枪1835年由美国人柯尔特发明。
剃发以别顺逆,自己捉拿叛党可谓是名正言顺,替天行道,顺势而为,大势所向,任何人都挑不出毛病。
不过,赵把总没有想到的是,有些人就是不喜欢按常理出牌。
“干掉他们!”
罗凯一声令下,掏出一支信号枪对着天空扣动了扳机。
一颗小火球冲上天空爆射开来,亮度可达数十万烛光的信号弹发出的光芒持续了整整三十秒,这一时刻全上海的人几乎都被天空升起的第二颗太阳所吸引。
转轮手枪结构简单,操作灵活,结构紧凑可靠,尺寸小,重量轻所以受到各国官兵的喜爱。十九世纪中后期,这种枪更是风靡全球。
在大清朝罗凯的近卫队不可能扛着步枪到处走,所以一是顺应潮流,二是制造简单,三是携带方便,罗凯为自己的近卫队配备了转轮手枪。
不过由于转轮手枪是手工装填弹药,子弹打空之后就得退壳或重新装填,填装时间有点小长,所以罗凯为弥补这点不足,他为自己的近卫队一人配备了两把转轮手枪。
两支转轮手枪一共有十二发子弹,张蒙和曹猛两个人一共拥有二十四发子弹可以挥霍,对付这些跟随赵把总一道进入杨府的十多名官兵可以说是弹药充足。
等到杨府中的官兵倒下一半之后,倒地未死者的惨嚎声终于惊醒了呆愣的清兵们。血腥味激起了这些清兵们的血性,他们举其长枪蜂拥向前,对于训练有素的青壮士兵,不到二十米的距离一个冲刺就被抹平。
几乎是在罗凯下令的同时,没有考虑任何后果,充当罗凯护卫的两位军人选择了服从。
普通的士兵从打开保险,瞄准,扣动扳击击发,到枪响,大概要一到一点五秒的时间,但是这两位玩枪高手却仅仅只需零点六秒就能做完一切,这个速度已经不比最棒的西部牛仔掏枪的速度逊色多少了。
从衣服之中一手一个,掏出两支转轮手枪,毋须瞄准,抬手就发。对于这些军中精英来说,二十米以内的距离凭借感觉就能百发百中。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赵把总首当其冲,成为了张蒙优先歼灭的对象。
砰的一声,一朵血花自赵把总额间绽放,吭都没有吭出一声,赵把总应声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