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网
会员书架
首页 >玄幻奇幻 >请叫我编剧大人 > 第四十五章 不坑爹,坑爷啊!

第四十五章 不坑爹,坑爷啊!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因为以他如今的火热程度,如果直接集结出版的话,不论是效果还是收益都会比连载好很多。

谢思淼显然也很明白这一点,从林南手中得到六个月的连载资格他已经很满足了,若是六个月之后《幻想志》依然需要林南挣着的话,那么这本杂志就真的没有什么存在的必要了。

至于读者们,在听到林南的答案之后自然是又一振欢呼雀跃,对于他们而言,集结出版自然要比连载好的多,不仅可以一次姓看的爽,而且也便于保存留念。

这一次的问答活动,就这样在所有人的满意声中结束了。

广大的书友们得知了很多他们想知道的信息,而且这些信息除了《诛仙》后传有点哀伤以外,都可以说是极好的消息,他们自然非常满意。

书迷们还没有从第三个问题带来的喜悦之中出来,第四位提问的书迷就已经开始说出自己的问题了。

“南大,请问您收徒弟吗?”

提这个问题的人可能并不仅仅是林南的书迷,同时也应该是一个作者。

“收徒弟肯定是不会的,但是我会很乐意给很多新手作家一些力所能及的指导。”

第四个问题关注的人比起之前的几个问题肯定要少很多,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只有想要写小说的人才会关心这个,而大多数书友关注的还是小说的问题。

而第五个书友提的问题显然就是绝大多数书友关注的了。

“南大,您这次的新书有没有可能像《诛仙》一样不走连载,直接出版呢?”

“这个目前来讲肯定是不行的,因为已经与《幻想志》的官方签订了为期半年的连载协议,而至于半年之后会怎么样,就要看我自己的写作进度了。”

林南此次与《幻想志》签订合约可以说是完全占据了主动权,但是林南也并没有趁火打劫,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仅仅是将《搜神记》的所有版权全部都握在自己的手里,也就是说《搜神记》到底是连载还是直接出版,都是林南自己说了算。

其实要是真说起来,林南能够答应在《幻想志》上连载六个月自己的新书已经是一件很对得起《幻想志》的举动了。

小说APP安卓版, 点击下载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