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秀才遇见兵
杨充气往上冲,忍不住道:“大人!杨旭是军籍,正是刚由应天府把案子转到大人案前呐。”
徐增寿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哈……杨充啊,当今皇上颁《大诰》,那是用心良苦啊。这《大诰》天下万民,一家一本,似县学、府学、太学这样的地方,更将我大明律法列为必读的文章。可惜啊,你们这些圣人门徒,只知道之乎者也,四书五经,什么有助于你们科考做官,就看什么,却把我大明刑律视若无物。”
吴不杀听了杨充的话,翻翻白眼儿道:“削其功名?那不归本将军管呐,你该去应天府或者礼部才是。”
徐增寿说到这儿,脸色一沉,伸手抓起“惊虎胆”,往案上重重一拍,戟指喝道:“当今皇上明令天下:除不可赦的‘十恶’大罪以外,一经判决,不论轻重,以后不得以前事相告言,否则治罪,你不知道吗?来人啊,打他屁股!呃……拉他下去,打二十大板!”
读书人把功名视做第二次生命,杨充逐人出宗门,掘人祖坟,还要夺人家的功名,真可谓是用心歹毒之极,夏浔这功名得来容易,而且他也自知不可能在科举上继续有什么发展,古代的经史子集他根本没甚么研究,他会背几首诗,可历史上从仕作官的人没有一个是靠作诗爬上去的,做诗可以扬名,但最终还是要靠做文章,真学问。他压根就没想过科举入仕。若不科举,这秀才功名虽有好处却也有限,他并不在乎,所以听了杨充恶狠狠的话,神态从容,并无怒意。
夏浔把他从青州回到秣陵镇以来的所有事,源源本本地说了一遍,说道:“因此上,杨旭才与族人生了嫌隙。本来,囿于自己的身份,杨旭颇想息事宁人,可谁知其后不久,族人便商议修祖祠、建义田,而秣陵镇全族上下百余户,却要杨旭一人承担绝大部分所需钱款。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分明是族人有心刁难,此后,便是杨旭被逐出宗门,父母棺椁竟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强行迁出祖坟,这不是欺人太甚么?现在他还反咬一口,天理何在?王法何在?”
茗儿说的皇大爷就是朱元璋,朱元璋和徐达是儿女亲家,徐达的三个女儿嫁了朱元璋的三个儿子,论辈份,茗儿得叫朱元璋大爷。徐家与皇室关系密切,茗儿也常去宫中走动,她从小生得粉妆玉琢的惹人喜爱,朱元璋也常把她抱在膝上,逗她开心的,从小她就叫朱元璋为皇大爷,并不称皇上。
夏浔平静地道:“回禀大人,杨充所指控的,只是他的一面之词。杨旭与族人交恶,乃至被逐出宗门,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并非杨旭乖张无礼。”
而大明律中,也确实有这么一条,就是已经判决了的案子,你若不服可以再告,但是严禁你告别的案子,却把以前已经做出判决的案子搬出来纠缠不清。如果是朝廷大赦的案子,也是依此办理,判决了就是判决了,绝不允许你告其他案子的时候再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都搬出来,夹缠不清地理论。
吴不杀激动起来,与有荣焉地看了杨旭一眼,和颜悦色地道:“杨旭,方才杨充所言,你都听到了,你有什么解释?”
“什么?”杨充又惊又怒,说实话,《大明律》他虽有涉猎,却真没通读过,确实不知道还有这么个规矩。两个如狼似虎的军校早看这个子曰子曰的家伙不顺眼了,他们恶狠狠地扑上来,像拎小鸡儿似的,提了他就走,杨充真慌了:“岂有此理,岂有此理,我是原告,我是原告啊……”
杨充呆了一呆,这才忍着气道:“大人,学生说过了,杨旭身为生员,受圣人教化,却有违孝道,有乖亲情,不知尊卑长幼,破坏纲常名教,不配为圣人门生,为维护纲常,警示大众,应当削其功名!”
杨充一被拖出去,屏风后面就跑出一个明眸皓齿、清丽动人的小姑娘,穿一袭滚银边的葱白斜绫小袄,纨色靴裙,手里捧一张细白瓷的果盘儿,上边是一盘“三月红”的鲜荔枝,甜甜地笑道:“喂!大骗子,吃不吃荔枝?”
朱元璋其实骨子里是相信以法治国的,同时他也很注重礼制教化。明初的《大诰》一家一本,普法工作做的比任何一个朝代都细致,为了防止一些百姓文化水平低,看不懂国家律法,他在《大诰》后面附了许多真实案例,将判决结果和为什么这么判都写得很详细。
吴不杀两眼一亮:“杨旭是军籍,可他又是生员,我们军中的汉子,居然也有人考中功名,成了读书人了。”
他很爱民,关注民生,同时也很注意法律的权威性,治理国家,太过倾向于哪一边都不好,必须注意它的均衡发展,正是出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性的考虑,他才做了这么一个规定。其实类似的规定在唐律中也有,朱元璋是借鉴吸收,去芜存精而已。
“对啊!”
杨充见徐增寿掩口不言,还当自己指斥其非,徐增寿有些心虚了,便微微冷笑道:“大都督,为中山王府和大都督的清誉着想,这杨旭既与大都督有旧,大都督是否该避避嫌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