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斗才
娇小可人的绿儿,喊了足足两声,程怀默这才是从诗词的意境中退了出来。
“这位小妹,你喊本校尉有事吗?”
程怀默摸了摸脑袋,颇有些不解的问道。
哄,被他这拙劣的表演一刺激,原本沉默的咏絮园内场,再次爆出真真大笑,倒是另一边的秦枫,因为这憨货的表现,嘴角抽的有些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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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枫所写的,正是几十年后有名的歌姬,杜秋娘所著的《金缕衣》。
歌姬并没有太多选择人生,选择伴侣的权利,大多数的歌姬都是官奴贩卖,但出自名门颇有文采的她们,还是希望遇到一个真正能够为她们不顾一切投入感情的男人。
庄晓蝶所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是希望能够遇到一个真正懂她的人,以她自己为题目,并不是为了得到多么好的赞美,只是想要一个了解她心中所想的人。
“拿去吧,这就够了,如果今ri不是你夺魁,我这老师也没脸留在长安了。”秦枫带着无比的自信放下了手中的毛笔。
程怀默腹中笔墨只有零星两三滴,但作为一个熏陶了十几年儒学的纨绔,多少还是能够品味一首诗词的好坏。
如果说柴令武所写的诗,几十年后再也没有人会记得,那么秦枫的这首诗,绝对是会流传千古。
反复念叨了几遍,从二楼缓缓走下的程怀默眼睛越来越亮,至于这位逐渐聚集到他身上的眼光,反倒是被他直接忽视了。
“绿儿,将程公子的作品拿上来吧。”
见走到东边楼角处的程怀默迟迟不将自己的作品拿上来,庄晓蝶清冷的内心,反倒是多了一丝好奇。
“程公子,程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