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两党的“主义”
两党的军队统一整编,本着汰弱留强,打乱建制,统一标准的原则,建立中国国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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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地方武装,在军队整编结束后,必须接受国家的统一改编,在联合政府执政期间,不允许任何非政府武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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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中央可以迁往南京,作为中国的一个政党,不再拥有军队。
劳动党放弃激烈的阶级斗争形式,对于普遍存在的土地兼并问题,通过贯彻执行《新土地法》,从土地兼并者手中,通过国家强行赎买,将土地收归国有,任何公民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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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上的所有矿产资源,以及同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其他资源,诸如水利、电力、铁路、公路、航空等,统归国家拥有和开采,严禁任何团体和个人私自开采。
11、
国民党政府官员原则上继续留用,但是如果拥有巨额资本的企业和商业,不能再继续从事政府工作。要么退出政坛,要么由国家作价收购,以维持政府官员的廉洁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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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战争状态下,军队暂由执政党统领,战争结束以后,军队属于国家,不再属于任何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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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了国家军队外,不允许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的武装存在。
1、
保护民族工商业,承认并保护私有财产,在此领域中存在的诸多不合理的问题,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规范,通过国家税收进行调节控制,必要时可以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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