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1章 达成一致
10.日本政fu负责教育本国群众,不得有敌视、攻击族军之任何行为,否则按日方撕毁协定处置。
协议附件(功效与协议条款等同):
1.日本向族国出口1000万15-40岁的女人,价格从100-300万美元不等,总价值10万亿美元,全部抵债。
2.出口到族国的全部日裔女人必须加入族国国籍,未经族国政fu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国籍。
3.出口到族国的全部日裔女人的一切权利均属于族国雅美德人力资源开发公司所有,如果触犯族国珐律,则交给族国有关机构惩处。
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1.日本赔付族国600万亿美元,分100年付清,逾期金额按每年10%利息递增。(通货膨胀另算)
2.日本租借九州岛与族国,租期99年,到期收回。
3.日本免费租借友谊线(富山至滨松)以西所有军事基地与族军,租期99年,到期收回。
4.族军在东京、横滨、横须贺、千叶、长野、宇都宫、八王子、仙台、浦和、藤泽、静冈、新泻、郡山、秋田、磐城等15城市设立军事基地,军种不限,每城人数不超过10万。
4.日裔女子在族国产子,每子按50万美元计算抵债,产子数量无上限。
5.日本政fu负责为族军招收800万皇协军,其中200万用来抵偿驻日族军军费,其余600万日裔皇协军每年抵债1万亿美元。
6.如若日裔皇协军在战斗时出现阵亡、致残等事故,按照皇协军标准予以赔付。阵亡每人获付500万美元,重伤可获300万美元。
7.日裔皇协军指挥权归族军所有,所部官兵任何抗命、怯战、叛变、谋反、通敌之行为均交由族军处置,日本政fu无权过问及干涉。
8.日本政fu每年可获得2000亿美元无偿援助,所需物资由双方商定。
5.族军在友谊线以东地区驻军不得超过150万,在以西地区驻军不得超过250万,驻日总兵力不得超过400万。
6.驻日所有族军一切费用自理,日方无需承担。
7.驻日族军官兵如若触犯当地珐律,当事人需交给族军处理,日方无权自行惩处。
8.德仁天皇及所有皇室成员没有参与两国战争,免于审判。
9.战犯名单上所有成员须在签署协议五日内,全部交给驻日族军,不得以任何理由帮助其潜逃、藏匿。如果发现日本政fu有此行为,则族国有权未先通知,再次打击日本本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