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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纽约尼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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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前锋位置上是小安东尼-梅森(为什么叫小安东尼-梅森呢?因为之前有个人叫大安东尼-梅森。好吧,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我总不能说我不知道吧,估计是翻译版本的问题。好吧,其实我是来混字数的。),作为联盟中最全面的大前锋,一个既能防守,又能抢板,还能得分外加高位策应的大前锋,因为奥克利的存在而不得不呆在他不习惯的小前锋的位置上,但即使这样他每场比赛依然可以签下接近两位数的篮板。

看看尼克斯的前场阵容,你可以想象出他们的篮板能力到底是多么的恐怖了,莫顿甚至可以看到对方在己方篮下肆虐横行的场面了。所以教练从昨天晚上就一直灌输今天一天要积极的、前赴后继的争抢篮板的理念,莫顿还被教练拎出来重点照顾了一番。

得分后卫是约翰-斯塔克斯,这是一个落选新秀。1990年,他前往尼克斯试训,在一次训练中,他想在帕特里克-尤因头上扣篮,结果被尤因摔到地上,膝盖受伤,尼克斯只好将他收留了下来,这是一笔双赢的买卖。腿伤痊愈之后,斯塔克斯成为球队的首发得分后卫,他在尼克斯一共打了八个赛季,表现极为出色。

这是个有强大三分球火力的球员,他防守优异,他拼劲十足,但这些还不能全部代表他。他是个不稳定的射手,除了93-94球季的上半季之外,他都是个不稳定的射手:他可以前一天晚上独木力挽狂澜攻下二十七分让你获胜,也可以第二天晚上投十八只中二输掉冠军戒指。而当那一次之后,他就再也没重新成为那个流畅的射手。

刚刚和联盟中最优秀的球员交过手,在面对这种只处于第二档次的球员,莫顿表示没有太大的压力,更何况斯塔克斯的身高只有1.91m,比他矮上半个头。

他绝对占据联盟中高薪低能的榜首而无人能够撼动他的位置。当然,这不能说明他的实力不济,只是因为他的薪水太高。

作为球队的绝对核心,两双那是家常便饭。职业生涯他一共入选了十一次全明星,五次入选NBA第二阵容。和历代优秀的中锋相比,他的投篮手感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与此同时他还是一个誓不罢休的防守者和多产的抢篮板球高手。

在历史悠久的纽约尼克斯队的纪录册中,尤因在得分,抢篮板球,封盖,抢断,参赛场次和上场时间这六项指标中名列前茅。有他坐镇篮下,尼克斯的篮下将变得异常难以攻克。

如果说的他的存在只是让尼克斯的篮下变得难以攻克的话,那么下面一位存在就让尼克斯的篮下变得让人不敢攻克了,他就是绰号“老橡树”的查尔斯-奥克利。

这个一身横肉、两膀神力的纽约老鬼在对手眼中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汉,在球迷眼中是一位自由搏击爱好者,而在队友眼中他又是一个可以充分信任的老大哥。奥克利其实并不想把篮球赛演变成拳王争霸战,但是当他的队友受到欺负时,这条血性的汉子是绝对不会坐在板凳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

控球后卫是德里克-哈珀,这个家伙巅峰时期也是一个全明星级别的球员,但是他从未入选过全明星。他职业生涯的总抢断数和总助攻数分别位列NBA历史的第十三和第十八。许多人认为,他是所有未入选过全明星的球员中最好的一位,虽然这份荣誉显得有些尴尬。著名的“哈珀阵容”(意指不曾入选全明星的最优秀的球员们)就是以德里克-哈珀和罗恩-哈珀(有点眼熟)命名的。

由于在首发阵容上花费了太多的薪金,导致他们替补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球员,但是再不济,也要比猛龙的替补要强的多。面对着这么一只全明星首发的球队,莫顿迫不及待之中又带着隐隐的期待,期待这一场精彩万分的碰撞!

奥克利在球场上也曾被称为“恶汉”,那是因为他不乏与人拳脚相见的历史。事实上,奥克利动手多数是出于保护队友。

奥克利最著名的一次打架就属于替人出头,那是1998年季后赛第一轮尼克斯与热火的比赛。拉里-约翰逊在比赛里将莫宁激怒,当莫宁扑过去准备和约翰逊动手时,奥克利站了出来。(其实“大妈”拉里-约翰逊完全不需要他的保护,因为在1997年的一场比赛里,约翰逊就用一套干净利落的拳击动作将莫宁打得毫无招架之力。)

奥克利的球风硬朗而凶狠,在他看来,本方的内线要寸土不让,而对方的内线要寸土必争。奥克利执行这一比赛信条的资本是他强健的体魄、上下翻飞的肘子和不断的小动作。

他在球场上一向以动作粗野闻名,联盟曾经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球员私下里连大卫-斯特恩都敢骂,但没人敢编排奥克利的是非。因为一旦传到他耳朵里,奥克利就会在场上要你好看。

面对着这两尊大神坐镇篮下,莫顿坚信尼克斯的篮下绝对是龙潭虎穴,自己能少进在少进,能不进则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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