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司法公正
摸着良心讲真心话,我们飞哥其实根本不在乎西门庆潘金莲的死活。
那俩反派,杀了就杀了呗。
反过来讲,放武二哥出去干掉两个该死的反派,蒯飞还要紧张兮兮地为此多做一番道义良知法学理念方面的痛苦思索,这是不是有点搞笑?
直觉也好,本能也好,面子也好,正义感中二精神也好,一致支持就这么干掉那两个奸夫**。
冤枉了就冤枉了有什么关系。冤枉好人固然是不对的,可那两个是好人吗?冤枉两人渣,有什么于心不安?
他必然是把西门大官人和“无辜的”阿莲恨之入骨……
这可就麻烦了啊!要怎么来阻止武二哥胡乱枉杀“无辜者”呢。
飞哥为这个问题犯愁。
这不是一般的犯愁。真是很难的一个超纲大课题。这么说吧,西门庆肯定不是好东西,潘金莲也不是什么天性良善之辈,飞哥要扮演律师的角色为这两个辩护,是蛮有难度的。
西门庆潘金莲,仅仅只是在“没有杀害武大郎”这么个具体范畴之内,绝对无辜,并不代表这两个在其他领域也清白。
只有一个来自内心的微弱声音,非常小心地提醒飞哥注意:做人如果丧失了最基本的原则,与牲口有什么区别?
这个微弱的提醒,让我们飞哥冷汗直冒。
所以,聪明的做法就是钓鱼执法,引诱这两个犯下其他罪行之后再给予严厉的惩戒。
最笨的做法就是直杠杠地以未来必然要合谋杀害武大郎之罪,直接将其处死。
武二哥很可能直接采取这么个最笨的做法。
那么……
那么蒯飞就必须严肃判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了!这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可以吗?可以睁只眼闭只眼默许武二哥错误执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