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因为,这是他最心爱的人。
“哦天哪,我竟然没认出来!”
丹尼尔说的很小声,但是他却忘了,某个男人极好的耳力。因此当之后他被某人欺压了一整年后,丹尼尔终于忍不住地嘟囔了一句“奥斯顿你这混蛋,我哪儿对不起你了到底”。
接着,闵琛敛了眸子,淡定地回答:“我的小提琴,很好。”
你瞧,一句话的事情,人家是能记住一整年的。
而对于罗遇森和里昂·扎耶夫两个人,闵琛已然深深地记入了心里,哪里是一句“已经被捕”可以原谅的?
在戚暮晨练跑步的时候,闵琛随意地打出了几个电话,正式开始接手这件被戚暮认定为“已经解决”的事情。
当闵琛坐在餐桌前,看到青年自然和煦的笑容时,他心中微微一颤,也是真的明白——
他真的放下了。
不过,戚暮是彻底释怀了,而闵琛却没有。
认识奥斯顿·柏特莱姆的人,大多都认为他是一个宽容绅士的人,对每一个人都风度翩翩,恪守礼仪。但是只有熟悉他的人,比如说丹尼尔,比如说戚暮,却都知道……
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去年那个寒冷的冬夜,当他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来到太平间的时候,他并没有敢掀开那张白布,但是对方的一只手却无力地垂了下来,落在白布意外。
那只手已经僵硬发白,五根指头的指尖全是淤血。抠断的指甲、破皮的指腹,深深地烙印在了闵琛的记忆里,让他永生无法忘怀。
这是怎样的一种绝望痛楚,才能让一个小提琴家活生生地将自己的指甲抠断!
抬首看着此刻青年灿烂温和的笑容,闵琛眸子一敛,将更多的情绪都掩藏在了深邃的眼神里。
当事人再也不在意了,可是……他在意!
这个人非常的小心眼。
丹尼尔刚到柏爱面试的时候,当时的闵琛也不过是乐团的助理指挥。面试的那天,当年的柏爱首席指挥正带着丹尼尔到乐团排练室参观,恰巧闵琛在为一位小提琴手示范乐段。
闵琛的钢琴是非常优秀的,但是他的小提琴……真是让人不敢恭维。反正以他的水准,不要说是柏爱首席了,就是能否进入柏爱都很悬。
因此,在听到闵琛普通平凡的小提琴声之后,丹尼尔毫不客气地对指挥说道:“劳伦特先生,这位小提琴手的实力倒是比较普通啊,刚才他那首《西班牙交响曲》好像都错了一个音呢。”
劳伦特大师摇摇头,道:“丹尼尔,你难道没认出来吗?这位是奥斯顿·柏特莱姆,奥斯顿是我们乐团的助理指挥,并不是小提琴组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