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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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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既然是水,就具备了水的阴柔或雄放气质。阴柔里含藏一点朦胧,滋养培育开作家的美感,煽起他的想像。想像完美着、结晶着,把尤物更为美化。作家的心灵便与对象拥抱了、契合了、融而一体了。

雄放则是力与气势的冲撞,撞击想像,捕逐捉拿,转手化猎物为自己的筋骨血肉。

美和一切美好的情愫联系在一起,令人无限向往与迷醉。

薇依说:唯有美在其本身才是好的。美是许诺,不是财富。它只付出它本身,从不付出它物。尘世间的其它追求都是求得手段,只有美,是世间惟一的合目的性,人类的一切追求中,都有它在场。因而,没有任何人置身于美之上或美之下。只有美才有权利得到我们的爱。

“灵魂爱美的天赋倾向,是上帝最经常使用的手段,以使灵魂迎着上天的气息敞开。”

而美的形式或美好的形象之所以美,乃是由于“从其内在放射出巨大的光泽”,这光泽使形象成为美的形式。另一方面,正是通过形象,内在的光泽才得以透射出来,成为“迷人的、可感的光泽”(巴尔塔萨语)。

可见,漂亮不同于美。漂亮是天生的、外相的、易逝的;美不仅是天生的,更具有由后天追求涵养得来的丽质与光泽,它是一种永恒,是“上帝”透过物质向人的微笑。

灵性的作家

作家分两类——不朽的、成功的。

着眼点不同,立足点不同,秉赋不同,修养不同,人生的历程不同,追求的目标不同,产生了两种不同境界的作家和作品。

“成功的”作家追求短期效益,有生之年收获到大量的名与利。但把作品做成了商品,按照“商品”的标准来“生产”,见风使舵,追逐一时一代人的口味,追求毫无营养价值的快消费,名与身同灭。

可能他迫不得已,可能他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可能故意为之,不论原因是什么,这一类作家的创作动机和创作目的是求到世俗的成功。“不朽的”作家则追求长远的效益,甚至是永恒的效果。譬如司汤达,他说他的作品是为一百多年后,为1935年的人写的。有这种目标意识的人,他的作品必得包含更多“永恒的”因素,终生追求的就是要把作品做成“不朽”。他感到人生所遭遇的一切生存之累,无不源自于那个“死”字,因此他站在“死”的鬼门关前,为自己、为大众设计人生。

美感则以生理上的快感为基础、经由情感的超越与回归——超越后的回归来形成的。

它是心灵上的一种轻柔、舒朗、畅适、豁然的感觉;还是一点迷雾,把粗俗的现实软化、蒸馏,使现实看起来柔和一些、精炼一些、生动一些、有滋有味一些。

美和美感在作家的灵魂里是同一的东西,都具有柔软轻滑的性质,极易潜入、渗透作家生活里的一切。

美是水,由心灵把它载往,一路远航,一路会见、吸纳、滋润、化育外物,拓展开自身的天地,使心灵在流动中脱尽俗气、一尘不染、散洒金光,去通往世界,通往他人心灵的每一个角落。

由此,美又把作家的心灵与外界贯通起来,成为涵盖一切的学问,以美为对象,作家拥有的将是整个世界!

这样的一生,在他就是无比丰饶、充满意义的。

我所说的作家,全是指后一类意义上的人物,他们的性灵被最充分、最完美地抒写和保养,因而成为天底下最饱满、最有生命力的“情痴”“情种”!

“情”是人类生命的种子。人类社会正是仰赖人的“情”力来维系、来生存、来延续、来发展的。也是靠了这份情,人们才和大宇宙相感相连相通,和谐共处起来。

但只是在作家心里,情水才汪洋恣肆,它是无垠的大海,更是浩渺的烟波,当在其中倘徉时,他就被它的美深深陶醉了,那胸中升起一股股莫名的、浩荡的春风,风过水面,摇漾开心魂——从此,他无法挣脱,自身迷失在“美”的心园!

对作家来说,美是一种气质,一种涵养,一种境界,一种氛围,一种欣赏和判断,一种愉悦自我的体验感受——它是作家的呼吸饮食,一时一刻离不了、丢不开的营养与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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