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第71章 在路上
而赵丽嘉的声音本身也很适合这样的歌曲,又显然练习过多次,唱腔缠绵,将歌词之中的情绪表达得淋漓尽致。
何诗宜往那边看了一眼,笑着说,“听说她之前曾经想过上音乐学院,的确很有天分。”也不知道最后为什么就跑到美术学院来了。不过人生际遇,谁能想到呢?就像是自己,从前又和曾想过,自己也有来学美术的一天。
而且周丽嘉本人很显然对此也没什么不满意,美术学得不错,音乐当成爱好,似乎也不错。
何诗宜不记得是在哪一位作家的散文里看到过,人不能让自己喜欢的东西成为职业。因为一旦成为了职业,就一定会有无奈和妥协,渐渐地那原本的喜欢也就不再纯粹,或许到最后连那份喜欢也失去连。所以她宁愿维持着别的工作,将写作当成是自己的兴趣,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不会为了生计妥协。
很难说这种想法对不对,何诗宜觉得至少是有些片面的。爱因斯坦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能够将自己喜欢的东西做成事业,为之付出毕生的努力,本身就是一种幸运。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又擅长它,同时还拥有将之作为事业的能力和自由。
因为林霰名气毕竟不大,又局限在小圈子里,而且还是第一次卖出版权,种种原因综合下来,游戏方给的价钱其实并不高。而且他们不接受分成的方式,必须要买断。
不过林霰和何诗宜商量过后,还是决定接受。毕竟这是一块敲门砖。有了作品,以后再报价的时候自然更有底气。
游戏方很爽快,合同签订之后不久,全款就已经打入了林霰的账户之中。
正好考试结束,林霰请宿舍里的四个人一起出去吃饭庆祝,甚至还破天荒的同意去KTV唱歌。这让何诗宜觉得很开心,这半年来,在她的努力下,林霰比之前开朗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总带着一种游离于人群之外的气质。
虽然来了也还是坐在角落的位置里,静静的听其他人闹腾。
至少何诗宜觉得,林霰天生就应该画画,而且她自己也喜欢,又有了基本的发展方向,以此为职业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她无法想象,有天林霰放弃了绘画,转而去从事其他的职业。
——哪怕她仍旧保留着对绘画的热爱,将之作为业余爱好也不行。
但是对某些人来说,那位作家的话可能也有些道理。
过了一会儿,这首歌结束,换成了赵慧的歌,而周丽嘉又去了点歌台前,林霰才转头看向何诗宜,“你不唱吗?”
“会很吵吗?”何诗宜将手里的矿泉水递给林霰,在她身边坐下问。
KTV里自然难免嘈杂,林霰应该不是很习惯这种气氛。长时间处在这种环境里,说不准会有头疼等症状,所以何诗宜才会这样问。
林霰摇摇头,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大屏幕上的歌词。
现在在唱歌的是周丽嘉。她简直是个麦霸,从来到这里之后,手里的那支麦克就没有放下过。好在何诗宜和林霰都没有要唱歌的意思,正好给她发挥空间。
她唱的是一首有些年头的情歌。那个年代的歌曲似乎都是同样的风格,低回婉转、咿咿呀呀,带着说不尽的伤感与惆怅。这一首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