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一戒!”司徒剑兰合上书,缓步踱到敞开的窗边,唤道。
不消片刻,天蓝色的身影已飘然来到他面前。
司徒剑兰收起脸上难以抑制的矛盾情绪,换上另张笑脸,不知是想证明给司徒百合抑或他自己看——他绝对没有任何后悔。
“你到铜鸩城也好些日子了,都没什么机会四处玩玩。走,我带你上街去,顺便替你添些衣裳胭脂什么的。”司徒剑兰打算开始得寸进尺。让一戒住进司徒家,可不是为了将她养得肥软,供在家里当菩萨。为避免夜长梦多,再为避免自己决心动摇,乾脆开始收饵,将上勾的鱼儿扯进自个网里吧。
“我不缺衣裳不抹胭脂……”她总是素着一张脸蛋,胭脂水粉对她而言反而累赘。
最错的是那条野狗啦!要素命也该先去找它,它吃饱喝足了,哪能置身事外。
“兰哥……你不要强调“见死不救”那四个字啦——”司徒百合软弱地捂住耳,以为听不见就能缩回自己的壳里佯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司徒家怎么会生出你这种有天良的子孙呀?”太可耻了,把司徒家的家训抛到哪里去了?!错都错了,有啥好反省好自责的,太违背他自小到大的教导!
“呜……”
看妹妹还要哭上许久,司徒剑兰也懒得安慰她。不是他已经没天没良到无视亲妹如此伤心难过,遥想当年,初见着百合哭得几乎断肠,身为兄长的他可是小心翼翼呵抱着她,让她挨在他肩窝擦泪抹鼻涕,耐心十足地任她倾泄情绪,生怕她哭到岔气。他就她这么一个妹子,从小养她到大,时常也误将自己当成她爹,当然是把她视为掌上明珠,但是发生的次数一旦过多,他麻木,也无动于衷,甚至还打起呵欠。
“那就当陪我上街逛逛。”他浅笑邀约,知道一戒定会柔顺应允,因为她不会拒绝他任何要求。
铜鸩城虽与金雁、银鸢两城齐名,但城里的规模与热络是远远不及两城。
金雁城产金、银鸢城产银,占了天时地利,物产丰盛更是不在话下,铜鸠城产铜,地势又以陡峭高山居多,加上城里不易谋生,找不着养活家计的工作便沦为草莽,一座山里的山贼比善良老百姓还多,趁火打劫之事时有耳闻。
看腻了啦。
司徒剑兰在妹妹幽怨暗叹的哭声里还能保持好心情读他的《幽魂淫艳乐无穷》,然而眼睛停留在字里行间,思绪却牵系着百合的那句话——“我怕你事后后悔嘛……很多事,都是一念之间,做与不做,都可能会后悔,我不要你像我一样,好后悔那时为什么那样做……”
他会后悔?笑话。
他会后悔?!天大的笑话!
他只会后悔自己到现在还没采取下一步的行动,花那么多不必要的工夫陪一戒玩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