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作家们!
甚至,在他认为,那些东方的元素,是吸引人阅读的主要设定,因为西方的设定,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了,反而是东方的元素让人眼前一亮。
整整一个星期,塔克都在认真的品读着《斗神》,没错,这段时间,塔克不但将《斗神》读了几遍,甚至将里面的一些设定全部给弄了下来,通过自己的修改最终成为自己小说的设定。
“ok,大功告成。”
塔克看着自己辛辛苦苦整理出来的东西,突然有了一丝成就感。这些,一会都要变成文字,变成小说这种艺术作品。
很快的,塔克也在国际版上,发部了一部叫做“斗破天敌”的小说。
这个想法立刻占据了塔克的大脑,无论怎么样,都挥之不去。
其实,塔克作为一个金融从业者,他的身份在普通人眼中,一直是个高收入者,最近因为要追求一个女孩,当时就被打击了,因为金融从业者虽然收入够高,但是社会地位却没有文学工作者高,甚至在某些人眼中,还不如在街头卖艺的流浪汉,因为,他们是艺术工作者。
“其实,我也可以的。说不定,未来我也能成为罗琳这样的大作家呢。”
这又有什么不可能呢?人都是有梦想的,高收入带来的不是高地位,为了心爱的女孩,为了以后能够有面子。
哪怕,就算成为不了天才作家,成为一个小作家,也是好的。至少,这一个名头亮出去,对别人来说,其实,我是一位作家,加上自己的高收入,在外面也就属于高富帅一族了,追求自己心爱的女孩也容易的多了吧。
此时的塔克,已经yy着未来的一却。
不过,他不像“瑞恩”那样,只是一个闪念,就随便的开动了电脑,打出小说来,为了让自己的小说能够不像瑞恩一样,前言不搭后语,bug那么多,同时,也为了打响自己的名气。塔克开始认真的研究起“斗神”这一部小说,他在分析《斗神》是怎么写的。
因为,他本身并不是作家,所以对于写作的一些要求,很是懵懂,很难把握,有时候明明自己想表达的是一种意思,结果,写出来后变成了另外一种,最后整个故事很难衔接的上,不过,现在有了一个选择。
《斗神》的火热,带给他们的并不仅仅是快乐,还有一个模仿的素材,对就是模仿,《斗神》中有关世界的设定,东西方参杂的设定,被几乎所有刚刚开始写玄幻小说的西方人所模仿了。
是的,新手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