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真的,那我呢?”她开着玩笑。
“你不会。”他想都没想的说。
“哇!没想到你还真了解我。”她很意外地望着他。
“因为……因为我很会看人。”约翰回头对她眨眨眼。
“哦!”凌羚抿唇一笑,心底突然漾起一丝暖意,不知为什么,她竟觉得今天的约翰特别不一样。
她望着它。
“现在最流行的数字链;上头就是我的联络电话,戴在手上就不会搞丢了。”
他撇嘴一笑。
或许对他有着说不出的好奇,以及他身上有太多陶斯的影子,况且他又买了她的香草慕斯,凌羚便将手链挂上。她定睛一看,才发现它是纯白金打造的!
“喂,你钱多呀!这么贵的东西。”
不一会儿到了约翰的“住处”,说是住处还真是客气了,这儿明明就是饭店嘛!“你住这里?”
“对呀!我只是回来旅游一趟,你说我可能在这儿置产吗?”
“这倒也是。”她撇唇一笑,“怕不怕被人说闲话,不怕就请我进去坐吧!”
“当然可以。”带着她一块儿进入他的房间,凌羚更感意外,因为这间房间真大,足以媲美总统套房!“还说你小康咧!我也小康呀!可见你我的小康定义不太一样。”
“哈……你的形容真有意思。”他将车钥匙往桌上一扔,接着打开冰箱,“想喝什么?”
“白金哪算贵,只不过不会像银这么容易变色。”他一副无所谓的语气。
“原来你也是大亨。”
“不不,你搞错了,我只是个净会花钱的败家子,家里也只能算小康,绝不是什么大亨。”约翰解释。
瞧他那紧张的神情,她忍不住笑了出来,“我又不会抢你,你还真敏感耶!”
“没办法,认识我的女人都很重视金钱。”过去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