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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社会文化转型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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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望厦条约》(1844)缔结之后,第一任美国驻华公使义华业(Commissioner Alexander H.Everett)于1846年10月抵广州履新,目击英人在华之不择手段对中国主权恣意侵越,便认为英人有计划要把中国变成“第二印度”而忧心忡忡。义氏并专书呈报美国国务卿及总统,吁请华府联合欧洲其他列强尤其是法俄二国,加以制止。(义华业呈美国务院之报告原件现存美国国家档案局。于1847年4月10日,发于澳门。)其后历任美使所见皆然,唯一例外则为第五任美使伯驾(Peter Parker,1804—1889)。

其尤不可抗拒者,则为大英帝国挟其吞噬印度之余威,官商一体,扬帆东来,载其印度之高级鸦片,在我沿海做武装走私。其囤集走私鸦片之趸船,有时竟泊于广州城郊之黄埔!“滥用暴力,追求暴利”莫此为甚。年前笔者游黄埔,导游者告诉我:“此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黄埔军官学校’之故址也。”我也告诉他:“比军校更早一百年,此亦英国人走私贩毒,鸦片堆栈之故址也。”导游愕然。

从“印度第二”到经济第一

“鸦片战争”与“茶叶战争”

英国在清末和中国一共打了三仗——一次是“全仗”(“鸦片战争”,1839—1842),两次是和其他列强合伙来打的“半仗”(“第二次鸦片战争”,亦名“英法联军”之役,1856—1860;“八国联军”侵华,1900—1901,史家也称之为“拳乱”“义和拳”,扶清灭洋之乱也)。

明乎此,吾人当知19世纪之英国便是人类历史上,若是之空前绝后的最大毒枭也!明乎此,则鸦片商品论者,也就很难自圆其说了。

前段已言之,英国是当今世界上最能随机应变、十项全能的帝国主义,所以它对我们所打的三次战争的性质和方式也大有不同。

所以我们敢断言:“鸦片战争中英双方皆为鸦片而战也。”否则它就不叫“鸦片战争”了。1776年开始的“美国独立战争”,是由中国的乌龙茶叶引起的。该战争非为茶叶而战,因此它就不叫“茶叶战争”了。

总之,“鸦片贸易”(opium trade)为当年英伦朝野,国脉民命,生计攸关,不可或缺之国际贸易。女皇与国会,均不惜为之一战。可是英国国会档案不昭示乎,英国议员之反对战争者,岂非所在多有?此则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小史之见也。英国与美国一样,毕竟是个有言论自由的民主国家嘛!珍珠港事件之后,美国国会之内还不是有人反对对日宣战!

然则19世纪中叶中英之战是否像一些中外史家所述,不论“鸦片”“溺片”都“非战不可”呢?

须知“鸦片”为当年中英战争中,英方无可代替之“商品”也——其获利之丰(读者试看今日之毒贩便知),天下无双;其有助于当年英国国库之收入(national revenue),亦不可或缺;其有助于英伦之繁荣、“国民所得”之增长,与夫绅士淑女生活水准之提高,也出乎想象——试看伦敦、香港等地19世纪所建,今日仍巍然兀立之高楼大厦,有几座与鸦片无关?(君知否?这类建筑,纽约与波斯顿<a id="z5" href="#bz5">5</a>,间亦有之。英人垄断了印度高等鸦片;波斯、土耳其产之次等货,美商营之也。)

答曰:唯唯否否。何也?曰:若无林文忠公“入即正法,船货归官”的铁腕政策,则“鸦片战争”便不会爆发!盖清廷至此,禁烟已百余年。然鸦片之祸,愈禁愈炽;鸦片贸易愈禁愈大。“鸦片战争”原为鸦片而战嘛!如鸦片之禁令始终只是一纸具文,则英国又何必发动什么鸦片战争呢?无奈鸦片之祸,至道光中叶已至不可收拾之程度。世界上任何有自主权的国家,为着一己生存,都非禁不可。

区区读史之余,每做遐想:设有超级帝国主义,以激光炮、原子弹诸武器为后盾,强运千吨今日最精纯之“中国白粉”(China White),泊舟于纽约港内之“艾丽丝小岛<a id="z4" href="#bz4">4</a>”(Ellis Island)以供应市内之大小毒贩,则伟大之纽约市将成何世界?美国又成何国家?华府白宫对此超级毒枭之反应又何如哉?此不正是当年道光爷陛下的中国吗?!

曾两任英国首相(1868,1874—1880)的迪斯瑞理伯爵<a id="z7" href="#bz7">7</a>(Earl Benjamin Disraeli,1804—1881)曾有名言曰:“大英帝国无永恒敌人,亦无永恒朋友,却有永恒利益。”所以上述三次侵华之战,虽方式不同、性质各异,其为大英帝国的“永恒利益”而战则一也。

笔者定居纽约市40余年,对本市贩毒掌故可说了如指掌。所知个体毒贩,大至亿万富翁之毒枭,小至当街兜售“白面”之八九岁儿童,可说“阅人多矣”。以美国今日缉毒机关之有效,科学方法之新颖——偶读其官方缉毒报告,直如科幻小说,然终不能禁。驯至每况愈下,全世界之最大都市,今竟为毒犯所征服。目前联邦政府于国内束手无策之情况下,只有乞助于友邦,冀图直捣“金三角”之老巢,亦未见有若何效果。噫嘻呼,缉毒之难,岂踞坐皮椅,于象牙之塔内放言高论的教授先生,所能知其万一?!

概括地说来,中英鸦片之战,英国的目标和方式都是以它侵入印度的历史为模式的。远在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英王乔治三世遣马戛尔尼伯爵(Earl George Macartney,1737—1806)使华时,彼即深知清军火器之落后,在军事上非英国之敌手。鸦片战前,英人非但洞悉清军之不足敌,而清政之窳劣,尤为英方所睥睨。因此纵鸦片一项之入侵,便可不战而屈人之兵,把中国变成“印度第二”。西方老辈汉学家阅拙作或将诬为过甚其辞。其实英人之臣服印度又岂有若何通盘计划哉?若辈只是乘势入侵,得寸进尺,终于造成既成事实罢了。其侵华也亦然。鸦片战后,则司马昭之心亦为其血浓于水的白种伙伴所共识。

近年来曾有中西历史学家,坚持“鸦片战争非为鸦片而战”之学说。他们认为“鸦片”只是一种商品,由英商运抵南中国外海伶仃洋中之小岛。其销行中国内地则全由中国本身极有效率之走私商人接运之,非英人之责任也。此一学说,真是历史学界的奇谈怪论。

有关“鸦片战争”(1839—1842)之中西史籍无虑数百种。今日史家对战争之经过,盖均已耳熟能详,不须争辩。拙作限于篇幅,亦无法重叙史实。然该次战争之基本性质,有待研讨之处则正多也。

吾人今日如试一重读1838年(清道光十八年)鸿胪寺卿黄爵滋奏《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一折的原文,则知正当进出口商人经营所获,“较之鸦片之利,不敌数十分之一。故夷人之着意,不在彼而在此”。又说到罚轻瘾重,吸毒者“刻不可缓……查旧例:吸食鸦片者,罪仅枷杖。其不指出兴贩者,罪杖一百,徒三年。然皆系活罪。断瘾之苦,甚于枷杖与徒。故甘犯明刑,不肯断绝。若罪以死论,是临刑之惨急,更苦于断瘾之苟延。臣知其情愿绝瘾而死于家,必不愿受刑而死于市……”(见黄著《黄少司寇奏疏》)。这种叙述之真切,以今日纽约毒祸与之相印证,都是符契相合的。至于那禁烟名句说,烟如不禁,则将来“不唯无可筹之饷,亦且无可用之兵”。中国如衰败到那步田地,则“鸦片战争”就没有“非打不可”之必要了。这一个境界却正是英国这个大毒枭,在鸦片战前所企盼的中国啊!出乎他们意料的则是道光皇帝竟然派出一个有为有守、敢作敢为的林则徐。林某既然真的要禁起烟来,真的means business<a id="z6" href="#bz6">6</a>,则这场战争才真的就“非打不可”了。一战四年,中国大败亏输,落得个“五口通商”“割让香港”的结果,在本篇正文中,就不必细述了。

此言实昧于历史事实之又一胡说。

“鸦片战争”之战与不战之权,操之于大英帝国的首相与国会。林钦差被动应变而已。他如要认真地禁烟,不管贵钦差是林则徐、张则徐,都要挨打了。是耶?非耶?

有的学者可能还要辩论说:鸦片之为害一事也。鸦片之沦为中英战争之导火线,则又另一事也。以逊清政府当年之颟顸愚昧(ignorance)、闭关自守(seclusion)、反商(anti-commercialism)、排外(anti-foreignism),纵无鸦片,则其他任何一“片”——麦片、米片、溺片(尿片)——亦均可为“麦片战争”……“溺片战争”之导火线,岂独鸦片已也?中英之战势在必发,非鸦片之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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