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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案 “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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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根据尸体的衣着检验,死者的鞋帮有明显的拖擦痕迹,说明运尸的过程是控制上半身,下半身垂落在地上拖。我当时就在思考,死者体态娇小,嫌疑人没有运输工具,那么他可以肩扛、可以横抱,为什么要拖着呢?”

大宝刚刚反射性地接了我的话,现在转念一想,说:“不对啊!现场附近没有高楼,怎么高坠啊?而且高坠多见于自杀和意外,罕见于他杀。那么为什么会埋尸啊?”

大家窃窃地笑。

“会不会是被击晕了扔下楼的啊?”程子砚说。

我继续说:“这两种农具,只有在农村才可以轻易找到,而在城镇居民家中一般是没有的。尤其是镰刀。如果是城镇居民,他们最方便的杀狗工具可能是匕首、菜刀,而不是镰刀。”

“枕部损伤很轻微。”我说,“就头皮下一个小血肿,颅骨、颅内都是正常的。”

赵局长点头表示认可。

“在现场附近五公里的农村住户里,筛查身体非常强壮的成年男子。”我说。

“这案子倒是反转得很快啊。”林涛说,“而且也很奇怪。在一大片空地上,出现一个高坠的尸体,这可真是匪夷所思啊。”

“这么有把握?”赵局长问,“现在农村的壮劳力基本都外出打工了,如果你给的这个条件可靠的话,很快能找到嫌疑人。”

我点点头,一边思考,一边授意大宝记录死者的个体特征。

“我自认为应该没什么问题。”我说。

“我倒是想问,”程子砚小声说,“老秦刚才说是一次形成,那么她右侧肢体着地,为什么枕部还有损伤啊?”

我说:“第二,之所以寻找附近的住户,是因为法医讲究一个规律,叫作‘远抛近埋’。嫌疑人的作案心理特征是选择和坠楼点、他的居住点之间的位置进行埋尸,而不会反其道而行。”

“可是……可是要把一个人骗到可以高坠的地方,再弄他下去,这该有多难?可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的。”林涛说。

“这个我懂。”赵局长说,“可是,一定要是非常强壮的成年男子吗?”

“现场附近没有高楼,说明是移动尸体到现场的,死者鞋底干净的情况是可以印证的。”我说,“罕见于他杀,说明也有啊,并不是没有。”

“是不是还要锯耻骨联合,才能找尸源啊?”大宝说。

赵局长低声部署完侦查工作后,问我:“你说说看依据。”

“而且这么轻微的头皮损伤,人是不会昏迷的。”我说,“不过,还是需要找到坠楼地点,对坠楼地点进行现场勘查,对事件经过进行调查,才能综合得出自杀、他杀还是意外的结论。”

我说:“第一,之所以是在马路东边的农村里寻找,是因为本案中涉及了两种工具,一种是挖坑的铁锹,一种是杀狗的镰刀。我要解释一下,我们偷偷地去检验了那条被杀死的狗的尸体。”

“你不会以为死者高坠落地以后就会直接粘在地上吧?”大宝说,“会反弹啊!反弹就有二次损伤了!而且很多死者,尤其是非颅脑损伤的死者,高坠后不是立即死亡,会有自主体位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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