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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郑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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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之前,由于我们小,关于我们之间相互喜欢的话当然谁也没有说过。上大学的第一年也没说。但这种关系实际双方在内心里早已明白了。到大城市后,由于人生地疏,我们相互间完全成了亲人。我们经常在一块会面,但倒不是在谈情说爱。谈的无非是学习和我们未来将要去的那个地方——那个有着广阔无边的大沙漠,有着蜿蜒的古长城残迹的福奇的土地。我说我要在那里栽许多树,种许多许多草。他说他要在那里写出一些惊人的诗篇来。这些火热的生活多么叫人神往啊!一直到大学二年级的后半年,有一天,我们一块相跟着在街上走。他突然站住了,结巴着说:“小芳,你,挽着,我的,胳膊走……”我一下子脸烧得像炭火一样,赶忙朝四下里看了看。我看见街上有许多姑娘都挽着小伙子的胳膊走路。我犹豫了一下,就挽住了他的胳膊。两个人几乎都不会走路了……

四年以前,我一直就生活在那里,除过读中学在县城,从来也没有远行。自从考入省林业学院,来到这繁华的省城,四年间,我无时不在思念着我的故乡。有时候,在学校三层楼的宿舍里,我常常梦见小时候的那些夏夜,我跟父亲睡在打麦场上,点着艾绳火熏蚊子;让凉风吹拂着裸露的胳膊;数天上的星星,听小河水的喧哗……有时候,城市某个地方偶尔传来一声鸡啼,我就忍不住哭了。这可是乡下的声音啊!

那天,他在商店里给我买了一条漂亮的连衣裙。我给他买了一件深蓝色的毛料上衣。

但是,那里也有许多好日子。我们的美妙的时光是从夏至以后开始的。这些阳光明媚、清风习习的好日子一直要延续到另一个冬天开始。在这些日子里,大部分都会是好天气,尤其是三伏天,天蓝得耀眼,充足的阳光照得大地一片金黄,但并不像大城市这样闷热,白天和晚间都有凉爽的风吹拂着大地,给人和万物以亲切的抚摸。

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切和大城市里的任何青年男女一样。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自己当然经历了无数甜蜜而新奇的体验,但这些东西对大家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因此也就简略了。

我承认我是个乡下佬。我热爱我们的乡下,正如城里的人热爱他们生活的城市。一个人总有一条根深深扎在某一个地方。我的故乡的确荒凉而贫瘠。那里,严寒从头年十一月一直要蔓延到第二年清明节以前。那里的春天也极其短暂,而且塞外吹来的大风常常把毛乌素大漠的沙尘扬得铺天盖地,把刚开放的桃杏花打落在了地上。

现在我再顺便补充几句我心爱人的长相:薛峰一米七五,个头不算低;身板茁壮而挺拔,神态潇洒,五官都恰到好处。这两年,他是比乡下时变化多了,身上的农民血统几乎已经看不出来,像个典型的城市青年了。

我已经拒绝了让我留校的要求,而坚持让学校把我分配到我们家乡那里的地区去工作。同学们中间很少有人能理解我。他们嘲笑我是个十足的“乡下佬”。因为放弃在大城市工作的机会,而跑到一个荒凉的山区去吃苦,似乎太愚蠢了。

我敢毫不害臊地夸口说,我爱的这个人是一个漂亮的男子汉。

人一生中,总会有一些重大而有意义的时刻。我现在就面临着这样一个时刻。也许这件事并不重大,但至少是有意义的。我是说,再有一个月,我就要从省林业学院毕业了。你们也许并不知道,四年前,我还是黄土高原山沟里的一个乡下姑娘。而现在,我已经成了一名大学毕业生。对于一个人来说,这种变化难道还不重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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