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美杜莎金光一闪
忙从背包中掏出左轮,上好子弹。
面对不知名武器的偷袭,怪物惨被爆头,金光一闪倒下。
应了某鲁姓先生的话:在战场上,向前跑得最快的也是死的最快的。
剩下的三个,刑天居中,程尔在左,正好一人一个。
程尔把手枪丢进背包,心想背包要是能自动装弹就好了。
但没有,只好拿出近战利器不瞄就准的弹弓,在橡皮里包了三颗怒火之弹。
程尔刚想嘲笑几句,都什么年代了,两军对垒还搞单打独斗。
“何方妖怪,敢来中土撒野”却听到刑天出声了,土行孙也跳出来,
“敢来爷爷的地盘上来撒野,不知死活。”
程尔还说什么,两人都已应战了,不能失了神将的气概。也把手枪掏出来,一手斩神刀,一手左轮。
“战吧!”高声吼道!
居中的刑天已经迎敌冲了上去,忽然一声大喊:“小心定身术”
把脑袋扯下来,左手立在胸前,迎风变成一面巨盾,右手则多了一把开天大斧。
土行孙听到,把铁棍往前面一抛,突然加长,自动旋风舞起来,舞成一道屏幕与怪物隔离。
并加速向前冲去!
程尔则迅速射出三颗怒火之弹,我打不死你,但我要烧死你,随即一招懒驴打滚,再滚,直到滚回阵中。
悄咪咪的把手枪对准狼奎,为什么对准狼奎呢?因为首先这是场与狼族的生死之战,二是狼奎看起来比那个神之前使扎格要好欺负一点。
柿子要找软的捏!
但还没等程尔扣动扳机,两个王子他爹各看了他一眼,迅速后退了,比土行孙的遁术还快。
爹还是爹,大首领终究还是大首领!这嗅觉!
四个怪物,程尔把刚才节省下来的子弹一溜儿送给了跑得最快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