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管从任何角度的纪念意义和价值观,这件古董中的古董,绝不比蒙娜利莎便宜。
说到让我痛苦无比的地方,这件“特别”昂贵的圣衣被这丫头一招七星归位……现在除了穿上“特别”凉快之外,就没什么“特别”的了。
不过还算好,这件衣服马上就要还给别人了。
第四件承上来的便是伊斯兰教的圣衣,当承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心脏不好的大祭师老头眼前一黑昏倒在地,本来纯白色的魔法袍此刻已经成了纯黑色。
上面的油腻和污垢,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难以想象,这就是每天有成千万计人摹拜、受到千年景仰的圣物,现在它上面还穿了成百个小洞洞,最无耻的是,还在重要部位烂了个比较大的,那是我为了方便小解而把原有的小洞进行并吞所成的。
第一集第七章其实我是无心的,这是第一次知道风魔法杖里蕴藏着上古魔力的经过,上述的这就是关于这只烟枪的所有事情了。
我现在正想,如果坦丁家族的世子拿着一根烟枪登上族长的宝座,这种场景多威严和神圣呵!第三件是那颗火灵珠,丽莎很完整的接回了她的东西,不过那天的情景,让她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恨我,她投射出如刀刃般凌利的眼神,如果眼神可以切割的话,我现在可能已经被分成八百多块了。
要知道我对火系魔法真是狗屁不通,还是由于生活所迫,所以不得不去找一块打火石,偶尔在物品交换职业道德座谈会上听起魔法之都――里斯本的城主收藏有一块很是不错的火石,当然又是那帮小子刻意在我旁边大声说的。
之后心痒痒,手也痒痒,在千方百计、超常发挥、惊险万分、折关斩将、偷鸡摸狗之后,这颗号称火系界独一无二的火元神珠就落到了偶的手上。
可是偷到之后我就开始后悔了,因为风系以外的元素,我的感应能力几乎都是等于零。
当有涉及到其它系别的魔法时,就算生个火所用的小小火球术我都无能为力。
所以就算有了火元神珠,我也感觉不到它蕴藏的巨能火源力,所以也就无从使用了。
当然,我是一个没有职业道德的贼,所以就有想过将火元神珠还给他们,不过,后来改变主意了,我恨丽莎。
那件魔法袍就是在她的七星归位之下穿满了洞洞。
其实魔法袍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它只不过是一千年前的大魔导士基顿的心爱之物而已,可能最多才卖个百儿八十亿的,凑合着就买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吧!要知道这件衣服可是我从一个世界性的大宗教——伊斯兰教偷来的圣物,用价值连城这个词语,偶尔还能比喻一下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