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下嫁
其四,关于未合葬。皇太极的昭陵已有正宫皇后合葬,孝庄太后作为第二任皇后,不与合葬,这也属正常。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等朝第二后都没有合葬。
多尔衮摄政前后七年,怎样评价多尔衮的功过?多尔衮在清朝之初,率众入关,定鼎北京,入主中原,为清朝立下大功。但多尔衮摄政有六大弊政,即剃发(强制汉人剃发)、易服(改变汉人服装样式)、圈地(圈占百姓土地)、占房(强占百姓房屋)、投充(抓壮丁充当奴仆)、逋(bū)逃(追捕逃亡的奴仆),扰乱社会秩序,破坏中原经济,挫伤汉人情感,带来严重后果。“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惨绝人寰,是其罪恶。二百多年后,辛亥口号“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就是对其弊政的不满与反抗。
孟森先生的论证非常详尽,在此再补充几条。
多尔衮(1612—1650)是努尔哈赤第十四子,皇太极的同父异母弟弟,孝庄的小叔子。清朝迁都北京,顺治帝封多尔衮为叔父摄政王。顺治五年(1648年)十一月,多尔衮被尊为皇父摄政王。顺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多尔衮到塞外围猎,死于喀喇城,才三十九岁。
第四,孝庄太后死后没有和自己的丈夫皇太极合葬,而是葬在清东陵的风水墙之外。
第三,多尔衮死后,顺治帝追讨其罪时,有一条罪状是“又亲到皇宫内院”。但后来修的《清世祖实录》里却删掉了这句话。
先辈清史学家孟森先生早就写过《清初三大疑案考实》,就以上四个疑点提出看法。
第二,顺治帝尊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
其一,张煌言当时并没有在北京,而在江南抗清。那么,远道之传闻,邻敌之口语,不能作为孤证来论定。
第一,清初抗清志士张煌言《建夷宫词》:“上寿觞为合卺樽,慈宁宫里烂盈门。春官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说皇帝生日变成太后婚礼,太后住的慈宁宫变成了她的新婚洞房。
其二,关于皇父摄政王,这个“父”字,不是亲属的称谓,是君对臣的尊称,不能理解为多尔衮已经成为顺治帝的“父亲”。
关于太后下嫁的说法,从当时一直流传到现在,主要疑点有四。
其三,关于“皇宫内院”。官方文献把这个内容写上又删去,说明多尔衮到皇宫内院确有其事。但最多只能反映多尔衮有渎乱之事,而不能说明太后下嫁给多尔衮了。
皇太后与多尔衮,一个是顺治帝的母亲、皇太后,一个是顺治帝的叔叔、摄政王,共同辅佐年幼的小皇帝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