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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蝴蝶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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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姜回答:“不是。是大姐送给我的。”

“可这书生说你赠他金钗乃是早春宴前几日,而明曦的金钗是早就赠与你了。”黄夫人说完,扭头向黄良辰,“早春宴长公主所设,明月刚来,明曦怕她露怯,老早就送了些首饰过去,让她好生打扮。这件事明薇也知道,还吃了不少醋。”

黄良辰点点头。

黄明曦处事大方,这点他是相信的。

黄夫人又朝向黄明月:“况且,早春宴那日,你这簪子不是戴了一整天么?”

“见过父亲母亲。”姜姜行礼。

“明月,你可认识他?”黄良辰问道。

姜姜摇头:“不认识。”

“小姐不认识文某是真的,文某跟小姐只是志趣相投、心意相通而已。”说罢,他从怀中拿出一只金玉珠钗。

这金玉珠钗跟早春宴那日,黄明曦送个姜姜的一模一样。

黄明曦的簪子是马车上给的,当时马车内就她们三个人。无从佐证簪子究竟是之前给的,还是当时给的。

这样想来,连黄夫人催她去早春宴,也或许一早就设计好了。

应该是,黄明曦还是黄明薇其中一人,在客栈里出银子帮了一个年轻秀才,从这秀才形容“看官纷纷叫好”来看,当时人还很多,是个轰动事。

姜姜倒并不认为两姐妹会突然对一个面貌普通的秀才一见钟情,估摸着贪财掌柜凌辱落魄书生是个引人注目的场面,故而连脸也未露,只想留个名声。

可这个秀才面上清秀,不是个真风光霁月的。

回来后,姜姜让丫鬟送给给她,黄明曦说:“不用了,这个金钗便送给妹妹。”

“那日,文某因在客栈住了多日,身上贫窘,遭到店家驱赶。自言以诗词抵账。也让各位笑话,我乃县中第一,诗词曾被县令陈赞。谁知那客栈老板是个不通文墨的,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抵账。幸得小姐在二楼看戏,听闻经过,竟愿意拔下金钗到掌柜那抵账,更是引得周遭看官纷纷叫好。此等恩情,小生铭记于心。”

“文某一介书生,家中虽不富庶,然而怎可让小姐贵物流落那粗俗之人手中,所以费劲千辛万苦,将朱钗赎了回来。小姐蕙质兰心,恩义相助,自此文某颇受优待,虽不才,此等佳人小生实不愿意辜负,故厚着脸皮求娶小姐,待文某日后高中,成就一段姻缘佳话。”

简而言之,这是一个穷书生困窘,被贵小姐慧眼识珠,文书生感恩想报,欲成佳侣的故事。

黄良辰:“明月,这金钗可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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