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情缘电台征文
我义不容辞,谁敢欺负我唯一的游戏伙伴!
渐渐,千百次的游戏,千百次的配合,使我每次上线总是条件反射般地先觅她的芳踪。我并没有意识到,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我已经离不开她了。
经历了一个月的互相寻觅和交谈,我可以开她的玩笑,我可以看她的日记,我可以约她出去,这一切的现象,好像都代表了一个现实:我已经和她很熟了。
她可以发一大堆的照片给我,她可以看我的日记,她可以让我帮她做这做那,她甚至让我陪她的妈妈打牌,这一切的现象,好像也代表了一个现实:她已经和我很熟了。
有过争吵,但这只是小插曲;有过温存,但这如此不近眼前。
暑假之前,和喵喵见过两次,感觉挺小巧的一个女孩。第二次是晚上在她的寝室楼下,晕黄的灯光把自己的影子模模糊糊地拖地长长的。我站在车棚里,靠在一根柱子上,旁边的一个兄弟发型弄地蛮酷的,和我一起,等了许久,便以为我和他是同道中人,主动搭话说:女孩子打扮起来就是慢。我只是“唔”了一声,他哪里知道我只是为一个并不很熟的女孩子送东西的而已。
她走下楼来了,手里拽着一个手机,手机的彩色带子飘忽飘忽的,把我的心情都渲染成彩色的了。
她说:挺晚了,回去吧。
于是我就跨上自行车,沿着那条女生宿舍群的花园小道,回去了。
忘了是怎么回事了,我的qq里有她。
每个早上,用短信叫醒睡梦中的喵喵,成了我一天日程的固定安排,这规则甚至比我的早饭还铁。
每个晚上,互道晚安,关上电脑,就告示了我一天的结束。
暑假的某天,她在qq上突然发来信息:一起打泡泡吧!
所谓泡泡就是qq泡泡龙。那一刻,我又惊又喜。惊的是,她会突然发来这条消息,按说我和她其实并不熟。喜的是,在这个无聊的仲夏,有人陪你打游戏是不错的能够打发时间的好事。
显然,一开始,我的水平比喵喵要高很多,按她的话说,我要带她。
于是,在泡泡龙房间里,可以寻到我和她一起的身影。除了游戏,我们还聊天。
就这样,我们之间似乎有了一种战友情。好几次,当我上线的时候,看到的是她哭诉的脸庞,向我诉说:你要为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