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苞他熟稔,是因为有一回我跟他刚好负责同一个线上交易公司的防火墙case,在检查程式时,我们发现原来的程式里有几个不容易被找到的小bug,为了找出这几条小虫,我跟他没日没夜地闭关在设计室里赶工。一逃邺十四个小时,扣除解决生理需要的时间,我们几乎朝夕相处在一起,这种情况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
当工作完成的时候,我们两个双双倒卧在办公室里,呼呼大睡了一整天。
他们是我大学时的学长,长我一届。
这几个学长毕业后便自组科技网路公司,平常我跟他们只是点头之交,谈不上认识。
我很讶异他们会认得出我,并喊出我的名字。
看见我,他们拉著我聊天,意外地热情;后来连续几天,他们都到速食店来吃午餐,我免不了必须跟他们寒暄几句。
就这样,我被拉进了他们自组的网路公司,共同参与电脑软体的设计。
“霸王”是我纵横在网路里的昵称。
当初栽进网路这个虚拟世界时,这个名称很自然地就从脑袋里浮现出来。原因无它,只因为我叫“楚歌”霸王四面楚歌的那个楚歌。
当我使用霸王这个代号时,我没有想到,我会在网路的另一端遇上一个别姬。
我们的相遇,要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一前,我二十二岁,刚从大学毕业,主修电脑资讯。
如此一来,我的生活又与网路脱离不了关连了。
在公司里工作了半年多,无论是工作或生活,都渐渐上了轨道。
我跟几名写程式的工程师经常窝在一间小小的设计室里,有时为了赶件,三餐都是拿泡面来充数。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原来已悄悄脱离群体生活的我,因长时间工作上的相处,我跟其中一名工程师渐渐有了些联系。
他叫做刘翰青,是学长网罗来的电脑好手。
有很多同学在毕业前半年就陆续寄出求职信,唯独我,在毕业的时候,还没有打算马上进入职场。
我在一家速食店打工,大学四年的一切花费全赚自这里。毕业后,我仍留在这家速食店里赚取时薪六十五元的薪水。
曾经想过要把它当成正职,倒不是因为喜欢,只是觉得速食店的工作较单纯,所以没有很想离开的欲望。
反正同样是赚取生活所需,当店员跟当工程师对我来说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当初我之所以选择念资讯,主要是觉得面对没有生命的电脑,比面对复杂的人脑来得简单,并非对玩电脑特别有兴趣。
有一天,几名意料之外的客人来到速食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