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还发着烫呢!他一向受不了我的柔情攻击。
“咳,女人才用沉鱼落雁来形容,我我很普通。”拥有她,他就像拥有全世界的幸福。
基于行善心态,对于这种濒临绝种的稀世物种当要善加保护,此等伟大任务舍我其谁,我有天空一般大的胸襟容纳他的傻智
“晴,想去关渡大桥赏鸟吗?”无视自己一头汗,衣仲文关注地用干净的手帕为我拭汗。
必渡?我比较喜欢烤小鸟。“不要,我吃得太撑走不动。”
“我可以抱你走一段,你太瘦了。”她很挑嘴,不爱吃的东西绝不沾口。
“五十公斤还算瘦,你对母猪有特别癖好呀!”这人真不会说话。
“衣仲文,我们去流浪好不好?”
三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在对牛弹琴,我们坐捷运到淡水边吃小吃边赏海景。
都怪那首“流浪到淡水”让我此刻涌起想去浪迹天涯的豪,他会听不懂也不奇怪,要他猜测我稀奇古怪的脑中废物着实难,他不像我一肚子坏水老在打不良主意,正直的学不会拐弯角。若是同样和我鬼灵精怪的左慧文肯定会骂我神经病,最好浪到天国省得我糟蹋一个大好青年。
我一直不清楚衣仲文到底喜欢我哪一点,为何如此死心塌的恋着我,再美的女孩在他面前搔首弄姿他都无动于衷,仿佛入定的老僧波澜不起。
可我只要一靠近,他马上面河邡赤地慌了手脚,为了讨我欢反而频频出错,一头汗地不知所措。在我面前他是可爱的,不设防的将自己表现给我看,我可以是了解他最深的人,但他并不明白我是双面人,盲目地只当我是爱玩的女孩。
“抱起来很轻呀!我会觉得没好好照顾你。”以她一百六十七公分的身高而言,五十公斤真的轻了一点。
我朝天翻翻白眼,用力抱住他精瘦的腰杆。“人家要当赵飞燕嘛!一身轻如燕,一飞冲天。”
咻!白光一道入云霄,底下的人类全是一捧泥。
“不行,我会心疼。”唯有此刻他才会略显大男人的霸气。
“小仲仲,我今天有没有说过你很帅,帅得沉鱼落雁。”我撒娇地蹭着他的胸口,看他俊朝一点一点的染上红烟。
老妈说我是前世烧好香拉到他的,老爸不避讳地直夸我尽他真传,爪子一扑就不放手逮到个好人才,而我却觉得自己有小人,不够真诚。在大家眼中是他付出得多,我只是在享受而已,像个少心少肺任性娃儿长不大。
不过他们都错了,其实我对衣仲文是很好很好的,我让他牵我的手漫步夕阳下,给他我的初吻,还允许他拥抱我,以我不和人肌肤相触的怪癖而言,他真该要欣喜若狂。
要说利用不如说是他甘于任重道远,企业管理也是一门功课,反正将来他也得养家活口,这个权高薪高楼梯高的工作就让给他,与其受人使唤吃暗亏,能使唤人不是更好。
所以说我对他好得超乎朋友的界线,凡事为他设想周到,别说我为自己的恶行脱罪,他也是乐在其中。
瞧他笑得多呆,吃着我咬了一口的阿婆铁蛋,分食我的淡水鱼丸,一脸傻乎乎地捧着我吃不完的鱿鱼羹大坑阡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