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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数字听上去似乎很长,可是莫长安现在想想,觉得其实仿佛也就那么一眨眼就过了。
人啊,当你得到了幸福之后,有时候,就会渐渐淡忘你为了追寻幸福的过程有多艰辛,只要此刻是美满就已足够。
……
她胡乱点了点头,然后一切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结束的时候,沈伯言看着躺在臂弯里头的女人,心里头满足之余,又不由得有些惆怅浅浅地冒了上来。
,坐上几乎从来不曾尝试去坐的公车,摇晃几个站点,抵达他就读的高中,然后偷偷进去,偷偷到篮球场边,看着他和他好友们一起打球。
看着他清新俊朗的样子,和朋友们在一起,他素来清冷的脸上露出笑容的样子。
彼时的他,总是身穿白色的衬衣,总是清隽倨傲让人难以接近的样子,只有打篮球的时候,他身上才会出现别的颜色,莫长安还记得他的篮球服是非常非常鲜艳的大红色,球衣的号码是7,哪怕站得很远,每次也能够第一眼就看到篮球场上那抹鲜艳的红。
她就那么像众多女人都会有的学生时代的情节一样,就那么偷偷打量着他,看到他的笑容,她就高兴,看到他打球不小心被砸到手指的时候,她就难过。
就像卑微地暗恋着高大英俊的学长的那些小女生一样,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自己心中的情感,却是无法控制自己因为他的情绪而被牵动情绪。
女儿……
唉,女儿啊!
早点日子快点过,早点生下来就好了。
沈伯言轻轻吻了吻莫长安的唇,弯唇笑了起来,说了一句特别滥俗的话,“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之后几个月我要怎么过?”
明明是很滥俗的,莫长安听着却觉得,心里头就这么高兴起来,窝在他怀里,抬眼看了他,然后才说道,“就封你为鲁(撸)大将军吧……”
她是天之骄女是千金小姐,但是那些都不重要,她还是会因为想要偷看他一眼,而坐上公车摇晃几个站,跑到他学校去偷偷看他。
那个时候,莫长安就知道了,原来不止是十岁那年因为感谢而生出来的懵懂情愫,自己这辈子,就是他了,非他不可了。
这,就是爱情吧?
她是做事太有主见,决定又太过坚定的人,于是,既然认清了自己的心,也就再没变过。
一念就是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