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陆启的好意
他懂得涂蜂蜡防潮,一定是在军中待过。
穿着神卫军的军服行凶,一是掩人耳目,二来或许是为了出城方便。
若是有路人看到他,也只会以为他在打猎,并不会觉得有异常。
凶手冷静、暴戾、谨慎,膝下可能有子,三名女死者都没有受到侵犯,说明他家庭和谐,有正常排解的渠道。
林知夏边想边写,蘸墨的笔尖忽顿,在“暴戾行为”旁添注——或效仿军中惩戒手段?
在大庆的律法中,主子杀奴是不用偿命的,三年的刑期还可以赎刑,即交赎金就可免去刑罚。
也正因如此,高门大户内,打杀奴才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若凶手出身权贵,像周放和黄玲这种奴才,杀了直接埋后院做花肥,或者扔枯井,只要门庭不倒,一辈子都不会有人发现。
没必要在外头冒风险。
如果是为了寻求刺激,那把人带到自家庄子自家果山,不是更保险。
也许他曾在军中遭受过迫害,从而导致心理变异......
面前突然一暗,一阵龙涎香袭来。
她抬头,果然是陆启。
陆启把几坨黑呼呼的东西丢到林知夏的桌案上。
而且凶手杀了人,还做了很多细节上的处理,就是不想死者的身份被发现,不想让官府查到他头上。
他很聪明也很谨慎。
因为他知道一旦查到他头上,他跑不了。
可若是富家子弟,根本不会害怕。
白骨上的漆迹说明,凶手手里的弓箭已老化,说明用了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