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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他们一同出席酒会,离开时上了主办方安排的车,车道中途被五辆大车前后夹击,最后被逼进水里,她原本可以逃出去的,但她没有。
他们被带到废弃工厂,然后被分开,被带走的时候程谨拉住他的手,说“活下去,我爱你”。
这是她留给他的遗言。
他连她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他足足有半年,夜夜睁眼到天亮,倦极都不能睡足一个小时,又得了严重的精神官能失调症,吃下去的所有东西都原样吐出来,米粒都数的清。
她有些吃惊,反而不好意思起来:“算了,我的态度也有问题。”
他还是重复:“我错了。”
她咳嗽一声:“我说算了,走吧。”
他拉住她,声音低下来:“我错了,程谨,原来我喜欢你。”
她红着脸低下头,没有挣开他的手。
最坏的时候反倒是他最轻松的时候,因为不是他不守承诺,是他没办法。
但他最终还是恢复了。
但他终生后悔,把她要回自己身边。
他们有了一段甜蜜的日子,她与他简直形影不离,她爱靠在他的膝盖胖看书,也爱爬山时远远把他甩在后头,笑着看他追赶的狼狈样,而他爱她在身边的每一分钟。
有一天早晨,他从睡梦中醒来,看到她的笑容,突然想起自己父母说过的那句话。
他们说,姹紫嫣红固然好,但其实一个人真正需要的,不过是每天醒过来能看到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大抵是不可取代的。
他们说得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