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都是那个律师弄得,和我们没关系!
周云和于云涛开始移交相关“犯罪线索”,也就是相关的证据材料。
“这里是当初罗宏轩支付给康得公司挂靠费的记录,以管理费名义给的。”
“这里是合作协议,基本上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挂靠行为。”
“还有这,这是这次庭审中对方提交的意见书,那个姓高的老板说这笔工程款债权应该归他所有。”
“还有这里,庭审笔录,专门确认过,以及这个二审判决书。”
关键是,这里除了律师之外就是公职人员,这个时候人家法院也没有控制什么,仅仅就是说让等等,等民警过来配合调查。
这个时候是没办法的,必须得听话才行。
很多人在维权的时候经常会有这样的想法,就是说把行政机关看作是一个整体,动不动就说什么“关系套关系”之类的。
关系这个东西有用吗,有用,而且谁也不否认有关系的存在。
但事实上各个部门甚至部门内的每个工作人员之间都不是什么铁打的一块。
判决书同样是证据,因为妨害作证罪破坏的是司法秩序。
而如果做出判决,那就可以说明对司法秩序造成了破坏,量刑上就可能加重。
民警们看着手中的相关证据,有人开口道:“这看起来应该是那个叫高烨伟的合同诈骗吧?”
遇到小事也就罢了,能帮就帮了,但遇到大事,大家都会躲得远远地,这才是现状。
这方面我们可以运用教员的思想来分析,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里的敌人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敌人,用对手来称呼比较好。
弄清楚这个,然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始终要牢记一点,我们是为了维权而维权,而不是为了发泄情绪而维权。
这个时候就是这样,你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那我要做的就是躲远点,明哲保身才是第一要务。
等了大概十几分钟的样子,公安机关的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