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二)
1、责任年龄的确定: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
2、区分有无犯罪意识:以有无明确的犯罪意识作为认定是否犯罪的重要因素。
3、区分故意与过失:故意称“端”,或“端为”;过失称“失”,或“失刑”。
4、从重与从轻原则:教唆犯、共犯、累犯、预谋犯从重;未遂、自首及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的从轻。
5、计赃论罪:根据赃款的数额分别写出刑罚。
3、专任刑罚,贯彻重刑主义原则
二、从《云梦秦简》看秦朝主要的法律形式
1、律:《秦律》,国家的正式成文法典。
2、令:政府针对一时之事以国家名义颁布的单项法规。
3、程:即章程、规章,是对有在部门和具体事项的细则规定。
6、连坐原则:秦律中有同居连坐、什伍连坐、军事连坐及职务连坐。
7、诬告反坐: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
二、刑罚
1、死刑:①戮②磔③弃市④定杀⑤腰斩
⑥具五刑⑦枭首⑧族刑⑨赐死
4、式:《封诊式》: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文书程式。
5、法律答问: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秦律进行解说。
6、廷行事:国家中央一级司法机构的成例。
刑事法律
一、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