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石美瑜一击惊堂木,喝道:“请谷寿夫先生态度老实点!你知道你是在什么场合,在同谁说话吗?”
他接着说:“下面,请《陷都血泪录》的作者郭歧先生作证。”
冯清江声泪俱下:“于是,日军命令难民全部站起来,然后用机枪对我们进行扫射。”我装着死了倒在地上,拉两具尸体盖在身上。日军担心有人没有死,又用刺刀在尸体上乱戳一气。”
他卷起右手袖子:“我的右手臂被戳伤,这是伤疤。”
台下有许多人泪水横流。这泪水,饱含民族的辛酸,饱含自鸦片战争以来上百年的耻辱,滴落在神圣的法庭上。
第二个作证的是英国《曼特斯特卫报》驻南京记者特伯勒,他手捧一份剪报说:
“这是我十年前写的一篇通讯,题目叫做《现代史上破天荒的残暴记录》,文章约四千字,揭露了日军在中华门一带屠杀中国人和烧毁房屋、强奸妇女等累累罪迹。现在,我将这篇通讯念一遍。”
“被告谷寿夫,六十六岁,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人,陆军中将,先后任日本第六师团长和第五十九军司令官。”公诉人陈光虞开始宣读长达两个小时的起诉书,历陈谷寿夫在南京大屠杀中所犯下的累累罪行。
谷寿夫全神贯注地听着,当陈光虞说到“被杀害者过去认为是三十万人,经过反复调查核实,被杀害的确切数字是五十万人,以及二万妇女被强奸,大火烧了一个多月还没有熄灭”时,他皱着眉头,蠢蠢不安地蠕动着矮胖的身子,又两手不安地合在一起搓了搓。
十点三十五分,起诉书宣读完毕,石美瑜说:“现在,由律师梅祖芳、张仁德先生为被告辩护。”
谷寿夫搔了搔花白头发的脑袋,拒绝说:“不用律师辩护,我比律师先生更了解事实真相,也更了解我自己。”
“你可以不要律师辩护。”石美瑜说,“那么,你对起诉书指控你在南京大肆屠杀无辜百姓的犯罪事实,还有什么话要说?”
他念道:“据不完全统计,到十二月二十七日止,日军在这一带杀害无辜平民五万多人,强奸妇女五千多人,烧毁房屋一千八百多幢。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的活地狱,是近代史上最黑暗的日子。国际委员会主席雷伯先生和秘书史密斯先生见此惨状,特地走访日军第六师团部,要求阻止无法容忍的残暴行为。但身为师团长的谷寿夫先生避而不见,只让一名少佐军官出面应付几句。因此,日军的残暴行为更加变本加厉。”
石美瑜问:“谷寿夫先生!雷伯先生和史密斯先生访问你,你为什么避而不见?”
谷寿夫说:“十年了,往事如烟,记不得了。”
特怕勒念完,美国《纽约时报》驻南京特派记者杜廷宣读了他当年写的通讯《南京大屠杀目睹记》,揭露了日军在草场门、上新河、上元门、紫金山一带屠杀八万多个中国人,以及抢劫和强奸妇女等罪行。杜廷说:“日军占领南京时之屠杀,掠夺与强奸行为,其野蛮之程度,超过了此次中日战争中所有的残暴屠杀行为,日军的残酷行为,堪与欧洲中世纪黑暗时代之野蛮行为,与亚洲中世纪征服者的残忍行为相比并。”
“我对两个记者先生所说一无所知。”谷寿夫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请问两位记者先生,你们写的是虚构的小说吧!”
“对公诉人先生的指控我不能接受。”谷寿夫仍与预审他时一样抵赖着,“我已说过,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交战双方都要死人。对此,我只能表示深深的遣憾。有战争必有伤亡。所以,不存在什么大屠杀,不存在有什么大屠杀主犯。”
他花言巧语,将自己的犯罪行为推得一干二净。
石美瑜狠狠瞪了谷寿夫一眼:“请受害人提供证据。”
一个中年男性从台上第二排座位上站起身来,他满脸愤慨地说:
“我名叫冯清江,是南京的一名建筑工人。民国二十六(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八日下午三点左右,我从工厂回家,路过草鞋峡时,遇上一队日军押着五万七千多个男女难民走过来。我想逃走,但已来不及,也被他们抓住了。这么多的人没地方关押,都坐一块草坪里。一个小时之后,日军用铁丝穿着难民的手掌心,将两个人连在一起。大约穿了千把人时,有个军官模样的人走来,对正在用铁丝穿难民手掌心的士乒们说:不用穿了,第六师团部有命令,凡是抓到的中国人统统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