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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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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笃孝至情,朕非不感动,但念朕昔当十龄,皇考见背,丁宁以朕属卿,卿尽心辅导,迄今海内乂安,蛮貊率服,朕冲年垂拱仰成,顷刻离卿不得,安能远待三年?且卿身系社稷安危,又岂金革之事可比?其强抑哀情,勉遵前旨,以副我皇考委托之重,勿得固辞。(见上)

奉旨以后,居正上《再乞守制疏》,十月初五日复奉圣旨:

览奏,词益哀恳,朕恻然不宁。但卿言终是常理,今朕冲年,国家事重,岂常时可同?连日不得面卿,朕心如有所失。七七之期,犹以为远,矧曰三年!卿平日所言,朕无一不从,今日此事,却望卿从朕,毋得再有所陈。(见奏疏六《再乞守制疏》)

神宗甚至和吕调阳、张四维说起,即使居正再上百本,亦不能准。守制的请求,已经成为僵局,居正只得再从旁面提出,他说:

“丁忧”指亲丧二十七个月中,必须解职的事;期满而后,照旧做官,称为“起复”。在二十七个月中,由皇上特别指定,不许解职,称为“夺情”。夺情之事,平常很少见,但是在军队中,尤其是在作战的时候,原谈不到“丁忧”,这一类的事,古人称为“墨绖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在宗法社会里面,政治就是教化,官吏就是师长;主持教化的师长,在教忠、教孝的社会里,自己先行履行对于亡父、亡母的义务,不能不算是一种合理的行为。

居正照例咨行吏部,题请放回原籍守制。吏部随即奉到圣旨:

朕元辅受皇考付托,辅朕冲幼,安定社稷,朕深切依赖,岂可一日离朕?父制当守,君父尤重,准过七七,不随朝,你部里即往谕著,不必具辞。(见奏疏六《乞恩守制疏》)

居正九月二十五日得讣,这道不许守制的上谕,也在九月发下,一切都是四、五日间之事,没有回旋的余地。本来居正夺情的事情太严重了,居正身后,经过神宗十年到四十八年这个很长的阶段,一般人因为后来神宗对于居正的反感,无从追求正确的结论;等到神宗死后,讨论可以自由的时候,夺情底经过已经成为长远的过去,时日不清楚了,事实不清楚了,伪造的根据,曲解的现实,到处作祟。于是夺情的是非,遂成为一个谜。

据说第一个主张夺情的是户部侍郎李幼孜,冯保主张夺情,居正也有意夺情,因此造成夺情的局势。其实幼孜第一个提出这个呼声,只提出时代底要求,而造成这个时代要求的,却是居正本人。

自从隆庆六年六月,居正当国以来,这五年三个月的时间,整个国家安定了。政治上了轨道,经济有了把握,太仓粟支十年,太仆寺积金四百余万;北边的俺答屈服了,土蛮虽然没有屈服,但是不断地溃败,解除了东北方的威胁;内阁里面,安静到没有一点波浪,更是嘉靖、隆庆以来没有的现象;这一切是谁底大功?居正去了,这个局面,交付那一个?徐阶七十五岁了,高拱更和冯保结下生死大仇,都谈不到回朝,在野的还有那一个干练的大臣?吕调阳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他自己没有大的抱负;张四维也许还有些才气,但是资历太差,而且也没有人望,在朝的又交给谁?居正固然有三个主人,但是慈圣太后和冯保,都说不到自己掌握政权,明代根本没有太后临朝和宦官执政(王振、汪直、刘瑾、以及后来之魏忠贤、皆未直接掌握政权。)的前例;至于神宗,这时才十五岁,慈圣太后还把他当小孩看待呢,更说不到自己负责。一切的形势竟造成居正非留不可的局面。这一个局面是居正自己造成的,居正自己也看到。

其次大学士丁忧起复,不是没有故事的。成祖永乐六年六月杨荣丁优,十月起复。宣宗宣德元年正月金幼孜丁忧,随即起复。四年八月杨溥丁忧,随即起复。景帝景泰四年五月王文丁忧,九月起复。宪宗成化二年三月李贤丁忧,五月起复。这都是故事。五人之中,惟有李贤是首辅,而李贤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太平的时代,成化二年,宪宗已经二十一岁,即使李贤丁忧,也还和现在非留不可的局面,有些不同。这一切,慈圣太后、神宗、冯保,连同居正也都看到。

不许守制的上谕下来了,居正再行上疏请求,自称“是臣以二十七月报臣父,以终身事皇上”,但是语气并不十分坚定,他甚至说:

臣闻受非常之恩者,宜有非常之报。夫非常者固非常理之所能拘也。臣一介草茅,忝司政本,十有余年,受先皇顾托之重,荷圣主倚毗之专,无论平日所承,隆恩异数,超轶古今,即顷者闻忧之日,两宫圣母为臣悯恻,圣心感动,为臣凄惋,慰吊之使,络绎道途,赙賵之赉,充溢筐篚,又蒙皇上亲洒宸翰,特降玺书,中间慰借之勤笃,勉喻之谆切,尚有溢于圣言之外者。臣伏而读之,一字一泪,虽旁观近听之人,亦无不伤心酸鼻者。夫自古人臣,以忠结主,商则成汤之于伊尹,高宗之于傅说,周则成王之于公旦,汉则昭烈之于诸葛亮,其隆礼渥眷,辞命诰谕之文,载在史册,至今可考,固未有谦抑下巽,亲信敬礼,如皇上之于臣,若是之恳笃者,此所谓非常之恩也。臣于此时,举其草芥微躯,摩顶放踵,粉为微尘,犹不足以仰答于万一,又何暇顾旁人之非议,徇匹夫之小节,而拘拘于常理之内乎?且人之大伦,各有所重,使幸而不相值,则固可各伸其重,而尽其所当为;不幸而相值,难以并尽,则宜权其尤重者而行之。今臣处君臣、父子,两伦相值,而不容并尽之时,正宜称量而审处之者也。况奉圣谕,谓“父制当守,君父尤重”,臣又岂敢不思以仰体,而酌其轻重乎?(奏疏六《乞恩守制疏》)

无疑地,居正是在考虑应否守制的问题了。十月初二日奉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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