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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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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散屠杀。

根据南京市临时参议会1946年、1947年对南京大屠杀的调查、日军在南京分散屠杀计2000余案,又据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1947年查证,被害者达15万余人。(引自《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第137页)

例证之一。

王芝如:日军进城前,她家住在小荷花巷。侵华日军在南京进行大屠杀时,她家留在中华门里新路口家中的9口人,有7人被日本兵杀害。那天,她随丈夫带着两个小孩到难民区里避难,父亲、母亲、姑子、姑爷及5个小孩留在家中。原来打算到了难民区,找到住处以后,再要她丈夫回去接她家里的人。谁知道日本兵进了城,听说离开难民区有被打死的危险便不敢出来了。20多天以后回家一看,家里躺着7具尸体:父亲、母亲、姑爷被杀害了;大侄女(20岁),二侄女(18岁)和姑子活活被糟踏死了,最小的侄女被日本兵用刺刀戳死。7岁的侄女被戳几刀昏迷过去;3岁的侄女被吓呆。当时的情景真难于用语言所形容。

中山陵园管理处退休职工夏淑琴证实:王芝如是她舅母,侵华日军进行南京大屠杀时,她们一个大门里住着两家:一家是回族,4口人;她家有9口人。日本兵在很短的时间内,杀害了她们两家11口人,邻居家4口人。她家7口人,只幸存她和她的一个妹妹。她当时7岁,背上被戳两刀,左臂被戳一刀,至今还有疤痕。

看来南京大屠杀给我留下又一终身遗憾。

1罗参谋失散后未去找部队,却留在南京与他人合伙赶马车谋生。后来他认出敌伪南京市长就是1937年12月15日下午在蒋王庙诱杀俘虏的高冠吾,并于40年夏天在朝天宫之东的南京大学(临时的)门口行刺未遂。但对敌人惊动很大,日军曾紧闭城门三天三夜,进行了严密搜查。

2吴炳生:上岸后,当地保长安排他在村中一间学屋里住宿,并供他吃饭。还有一位土郎中用草药帮他医治好伤口。后来他在瓜埠镇附近一个姓杨的人家做帮工。抗战胜利后便返回原籍江西。

第二部分铁证如山第9节铁证如山(1)(图)

1937年12月13日,中华门前尸横遍地,血迹斑斑。

对于上述“例证之一”有必要用新发现的马骥(又称马吉)的日记来补充。因为出现了有2个“13口人”,容易引起误解:前者2家13口人被杀死11人;后者1家13口人全被杀死。所以不能重叠起来看成是一件事有关。该日记的新闻于1993年1月25日由《参考消息》报道:日本新书披露美传教士目击日记

南京大屠杀又一历史证据

(路透社东京1月10日电)题:日本人阅读南京大屠杀目击者的记载:

日本士兵杀死了屋里所有13人,包括75岁的老头,74岁的老太太,一位母亲和她的3个年龄分别为16岁,14岁和11岁的女儿。在此之前,两个姑娘被先后强奸3次,然后才用极其残酷的手段杀死。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震惊世界,残杀我同胞数额巨大,伴随之强奸妇女、焚烧破坏、抢掠财物,无所不用其极,惨绝人寰,铁证如山,举世公认,不容否定。

日本现政府对南京大屠杀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仅仅口头上表示反省是不能接受的,必须进一步诚恳的道歉,并按国际法给予受害者应有的赔偿。

《虎口余生记》中,我所看到只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中的一小部分。到今天,经过50余年收集资料和潜心研究,我认定南京大屠杀是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侵华日军的罪恶历史留在南京城里城外,那是在中国土地上,日军带不走,也毁灭不了,已在中国人民心中铸成铁案,不管日本右翼分子和某些政要如何耍赖狡辩,妄想一笔勾销,血写的历史将永远记下日军的暴行。用生于东京而曾亲身参加攻陷南京战役的日军士兵冈本健三的话说:“有人说未发生过南京屠杀事件,那是一派胡言。”

(一)30万人以上被屠杀。

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军侵占南京,进行了长达6周的杀、烧、淫、掠,惨杀我无辜同胞达30万人以上。其中被集体屠杀并毁尸灭迹者有19万多人;被零星屠杀,尸体经慈善团体掩埋的有15万多人。日本兵无任何约束地强奸轮奸妇女,很多妇女被奸后惨遭杀害。日军到处放火,全市房屋有三分之一化为灰烬。他们还大肆抢劫,所到之处,十室九空,不论私人住宅或商店,公司库房的财产,金银钱财,文物古玩,以至难民的粮食,医院里的被褥,民间的牲畜等几乎无一不抢。我们先看看日军屠杀我同胞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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