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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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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兼任河西、陇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的王忠嗣受人诬陷,唐玄宗把哥舒翰唤至长安问讯有关他这位老上司的事情。

王忠嗣的父亲王海宾也是常年与吐蕃对战的唐朝名将。王忠嗣年仅九岁,其父就于战斗中阵亡,由于牺牲之状非常惨烈,并使唐军在战役中大获全胜,王忠嗣作为功臣子弟被接入宫中抚养,自小与后来的唐肃宗关系很好,一起读书游玩。王忠嗣还是个毛头小伙子时,唐玄宗有一次和他讲论兵法,他“应对纵横,皆出意表”。玄宗赞叹不已,感慨说:‘你日后必为良将“。此后,王忠嗣在河西与吐蕃数战,皆大胜。天宝初年,王忠嗣又大败突厥叶护部落,乌苏米施可汗的首级也作为战利品悬于唐朝长安城下。尤其在朔方、河东两镇,王忠嗣频战频胜,加之驳兵有方,真正是“长城”大将。“忠嗣佩四将印,控制万里,劲兵重镇,皆归掌握,自国初已来,未之有也。”

太监边令诚不为所动,他示意刽子手行刑。

高仙芝凝视已身首分离的封常清尸身,感叹道:“封二(唐人喜称对方大排行以示亲昵),您从一名无名小卒到大将,皆由我所引拔,又代我为节度使,步步有缘。今日,我又与您同死此地,真是天命如此!”言讫,刀下头落。

一天杀掉两个大将,皇帝才稍解心头恨意。思来想去,唐玄宗又召见因病在家休息的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拜其为兵马副元师,将兵八万,加上高仙芝原来招募的兵士,号二十万,军于潼关,准备与各路人马一起,会攻洛阳。

由此,牵出“安史之乱”后第三位倒透血霉的大将军——哥舒翰。

“北斗七星高,歌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哥舒翰是唐朝赫赫有名的战将,从此首西北民歌就可见其英勇之一斑。不仅如此,大诗人李白在其《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一诗中,也曾言及这位盖世英雄:“……人生飘忽百年内,且须畅达万古情。君不能狸膏金距学斗鸡,坐令鼻息吹虹霓。君不能学哥舒横行青海夜带刀,西屠石堡取紫袍。吟诗作赋北窗里,万言不值一杯水。……”

哥舒翰,是突骑施首领歌舒部落的后裔,以部落为姓。其父歌舒道元曾为安西副都护,世居安西。由于家财殷富,哥舒翰年青时代起就“倜傥任侠”,义气重诺,酷爱酣饮赌博。一直胡混到四十岁,其父在长安患病去世。他在长安守丧三年,由于身无长技,又有一身公子哥的坏毛病,地方官很瞧不起他。为此,哥舒翰“慨然发愤折节,仗剑之河西”。毕竟自少生于边陲,哥舒翰勇武善斗,深为大将王忠嗣所赏识,推荐他为衙将。

哥舒翰自年青时代起就喜读《左氏春秋传》和《汉书》,深受书中人物放荡不羁、慷慨豪迈的精神熏陶,做事磊磊大方,待人疏财重义,深受士兵拥戴。在新城讨伐吐蕃时,同列有个副将不听指挥,哥舒翰大怒之下当时就用木棒把此将打杀,军容为之一振。

苦拨海一役,吐蕃精骑从山顶排三列兵队疾驰而下,哥舒翰一人立于马上,手持半段枪逆其锋而击,三列人马无不摧垮,大败而去。自此,哥舒翰声名大振。

天宝六年(公元747年),朝廷授哥舒翰为陇西节度副使,仍于边境抗御吐蕃。吐蕃军队当时常常四出抢掠。每到秋天麦熟之时,吐蕃就会派出大批精锐骑兵去唐军积石军屯田的地方去抢麦子,几乎次次得手,并洋洋得意地把积石军麦田称为“吐蕃麦庄”。由于每次吐蕃兵都是劲骑有备而来,唐兵都不敢当其锋芒,眼睁睁自己辛苦一年的麦子被吐蕃军队抢走。哥舒翰上任,得知这一情况后,就派将领暗中在积石军埋伏兵马,设下伏击圈,静待吐蕃军上钩。吐蕃五千骑兵骤至积石军营垒,同往常时节一样,唐兵皆龟缩于营内。吐蕃军人笑语喧哗,像拿自家东西一样大肆抢掠。不料想,营门忽然大开,哥舒翰率唐兵纵马驰击,吐蕃人马不久就被杀大半。剩下的残兵拼命往外逃,又被埋伏的唐兵半路邀击,最终“匹马不还”,五千吐蕃精骑一个不剩,全命丧唐兵之手。

哥舒翰打仗时善使长枪,在与敌兵战斗中,他每次追及敌将,就以大枪搭在对方肩上,然后大喝一声,待敌人惊顾之时,枪头掉转,直刺入喉,往往挑起三五尺高才扔于马下。哥舒翰有个家奴名叫左军,才十五六岁年纪,也勇猛非常。每次哥舒翰把敌将挑下马,左军就下马挥刀,斩落对方首级,以做回营报功之用。爷俩儿配合默契,天生一对战场上的凶神恶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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