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民族党的阁员休根堡不想把全部权力交给希特勒,于是他提议让兴登堡也参与起草内阁根据授权法所颁布的法律。
纳粹党的威胁对选民起了一定作用,但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3月5日选举结果,纳粹党人获17277180票,比上次选举增加约550万票,但在全部选票中只占44%。
被纳粹党迫害或镇压的中央党获4424900票,比上次选举增加近20万票,共产党获4848058票,比上次选举减少约100万票。
这次选举,纳粹党共获288个国会议席,加上它的盟友民族党获得的52个议席,政府在国会中有了16席的多数。
这个简单多数要执行政府日常工作也就够了,但要决定重大问题,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那就差远了。
这样一来,希特勒不仅可以合法地箝制和逮捕他的反对者,而且可以震慑全国民众,使他们不得不投纳粹党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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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夺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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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纳粹党利用它操纵的权力和大企业主的大量政治捐款,进行德国历史上空前规模的宣传,诋毁共产党,诽谤其他反对势力,并对选民进行威胁利诱。
希特勒为了用合法的外衣掩盖攫取绝对权力,想让国会通过一项“授权法”,即授予希特勒内阁全部立法权。
但这需要修改宪法,必须在国会得到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
3月15日,希特勒主持内阁会议,讨论怎样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的问题。
戈林说:“这个问题可以用国会81名共产党议员缺席的办法,得到部分解决。”
希特勒表示赞许,并说,他可以援用2月28日兴登堡签署的法令逮捕一批反对党议员,以确保三分之二多数。
3月3日,戈林在法兰克福选民大会上杀气腾腾地大叫:“德国同胞们,任何司法上的考虑,都不妨碍我的行动。
我不必担心法律,我的任务是把共产党斩草除根。
我要充分利用国家和警察的力量。
我要掐住反对者的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