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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一脸鄙夷的表情。
“如果猛哥帖木耳将朝鲜灭了。那便如同杀人;如果攻占了汉城。那便如同将他人重伤致残;如果占领了朝鲜的少量领土。那便如同将朝鲜轻伤……可是据朝鲜控诉。猛哥帖木耳只不过入朝鲜境内抄掠而已这便连皮外伤都算不上了。为这点子事就大义灭亲?…大家看看此人连亲亲相隐(注1)的人伦道理都不懂……不是有病是什么?”
卢原质故意做出大失色的表情。“朝鲜是大明属国。若朝鲜遭受侵扰。大明有保护之义务……怎可只是轻轻斥责?”
朱棣盯着卢原质。半晌轻轻一笑。
“你脑子有病吧?不过不要紧。朕不难为你。你先回家歇着。好好养病。”
最初大惊失色是装的。但现在卢原质却真的是惊慌失措了。他犹自做着最后的挣扎。“皇上这是在侮辱士大夫!微臣辞职!”
对于皇上来说。侮辱士大夫也算是不轻的指责。然而朱棣却浑不在意。
将惩罚定的那么严厉显然是有必要的。明朝统治下有很多土司游牧部落。如果这个造轻纵。那个造反赦免。失去了中央政府的权威后。弄不好最后会天子之令不出京师。当然。政治手段也不能一味的强硬。
朱棣想了想。补充道:“……不过若因的形险要等原因而很难剿灭。却也不能让大明沉陷泥潭。朕在此规定:三年之无法剿灭方可与对方谈和。而谈和之后若是再次爆发战争。无论是哪一方挑起来。仍然要遵循之前的规定。必须打足三年方可再次谈和。”
软柿子若是不长眼那自然是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但如果花三时间都无法剿灭那对方显然就不什么软柿子。朱棣做出这样一个规定后。后世的皇帝在撑不住的时候便可以有台阶可下。而如果还撑住。甚至是对方马就撑不住了。那自然不用与方谈和。
制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朱棣认为明朝的外交政策实在太过强硬了。强硬未必不好。至少从舆论角,看。主战派总是更受舆论欢迎。但韩信曾受过**之辱。唐太宗也曾签过城下之盟。可见某些情况下暂时的退让并非一无是处。
听出皇上并非一昧偏袒猛哥帖木儿。而自己却误会了。傅安大窘。窘迫之余傅安也的不轻。刚才他出离愤怒因此就这么直挺挺的跟皇上说话。其中的讽刺之意连傻子都听的出来。想这里傅的脸色已变的和刮过的骨头一样。他浑身扫了一个惊颤。连连叩头。一个劲的说“微臣万死。请皇上恕罪”。
“你不是有病是什么?猛哥帖木耳是朕的直属封臣。根据封建契约。朕有保护猛哥帖木的义务。
朝鲜是大明的属国。因此大明同样有保护朝鲜的义务。这就象是家中有子有仆。儿子被外人欺负了。老子固然要出头;仆人被外人欺负了。主人同样有义务出面。”
说到这里朱棣顿了顿。想到将猛哥帖木耳比喻成子。若是这种比喻被努尔哈赤听到了。弄不好他还会蹬鼻子上脸自称永乐大帝的七世孙呢……美死他了!
“然而亲疏有别。如果儿子把仆人揍了一拳。除了斥责外。还能怎样?”
卢原质此时什么也不的了。于是抗声反驳:“自当大义灭亲。”
安和郭骥都是朱棣所欣赏的人。因此朱棣便没有计较傅安刚才的态度。
大约是朱棣的态度表现的太好吧。太常寺少卿卢原质跳了出来。
“皇上。若调查结果是猛哥帖木耳确实抄掠了朝鲜。该如何处置呢?”
卢原质是方孝孺姑姑的儿子。在来的历史时空中因朱棣诛方孝孺十族而受诛连。在这个时空里。卢原质却没有遭受牵连。在北平成立了监察部后。由于卢原,已经是正四品的太常寺少卿了。去了监察部也没有更好的位置。因此原质便仍然留在朝中。
朱棣瞟了卢原质一。无所谓的说道:“自然要加以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