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中华民国26年,公元1937年8月13日,日本驻扎上海的海军陆战队两名官兵被中国保安队(其实是陆军八十八师伪装的)击毙为由,制造八一三事变,进攻中国上海。
中华民国26年,公元1937年12月日本华中派遣军攻陷中国首都南京,在司令官松井石根、师团长谷寿夫的策划下,屠杀中国军民34万8千多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南京大屠杀。
第一卷叛乱的国度第一章时空转换(一)
中华民国4年,公元1915年5月9日袁世凯北洋政府接受《二十一条》卖国条约,民间以此日为国耻日。
中华民国4年,公元1915年12月,袁世凯称帝,改元洪宪。
中华民国5年,公元1916年3月22日,在全国人民反对声中,袁世凯取消帝制,结束了八十三天的皇帝梦,不久死于肾功能衰竭和尿毒症,但中国从此陷入了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局面。
中华民国17年,公元1928年5月3日,日军占据济南,残杀中国军民蔡公时(时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特派员)等一万余人,制造了济南惨案。
中华民国20年,公元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发动九一八事变,借口中国军队炸毁了柳条湖附近的南满铁路,炮轰北大营,第二天占领了沈阳,三个月内侵占了中国东北。
中华民国21年,公元1932年1月28日在特务田中隆吉、川岛芳子(其实是中国人,原名爱新觉罗-显纾,又名金壁辉。她是清朝末年肃亲王的第14位女儿,后来成为日本侵略中国的工具,曾经被授予日本陆军上将军衔)的策划下,日军以两个日莲宗和尚被中国工人杀死为由,侵略中国上海,制造了一二八事变。同年逼迫中国签订《淞沪停战协定》,规定中国不得在上海驻军,日本却可以在上海部署海军陆战队。
中华民国21年,公元1933年2月,日本侵略军侵占热河省,接着大举进攻长城要塞,逼近北平、天津。华北局势十分危急。5月,国民政府同日本签订卖国的《塘沽协定》,承认日本占领东北三省和热河省,把河北省东部划为“非武装区”;中国军队不得在那里驻扎。这样,日军就打开了侵入华北的门户。(塘沽协定:1933年5月31日,塘沽。关东军司令官元帅武滕信义,于昭和8年5月25日,在密云接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所派军使、该分会参谋徐燕谋所提出的正式停战提议。依此,关东军司令官元帅武滕信义,关于停战协定,委任全权于该军代表关东军参谋副长少将冈村宁次,在塘沽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所委任的停战协定全权、华北中国军代表、北平分会总参议、陆军中将熊斌,签订停战协定于下:一、中国军队一律迅速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尔后,不得越过该线。又不作一切挑战扰乱之行为。二、日本军为证实第一项的实行情形,随时用飞机及其他方法进行监察。中国方面对此应加保护,并给予各种便利。三、日本军如证实中国军业已遵守第一项规定时,不再越过上述中国军的撤退线继续进行追击,并自动回到大致大城一线。四、长城线以南,及第一项所示之线以北、以东地区内的治安维持,由中国方面警察机关担任之。上述警察机关,不可利用刺激日军感情的武力团体。五、本协定盖印后,即发生效力。作为以上证据,两代表于此签名盖樱:昭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关东军代表冈村宁次,华北中国军代表熊斌。)
中华民国24年,公元1935年5月底,日本华北驻屯军借口天津两个汉奸报社社长被暗杀,是中国政府的排日行为,又借口中国当局援助东北义勇军孙永勤部进入滦东“非武装区”,破坏《塘沽协定》,向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陆军上将何应钦提出口头“责问”和无理要求,并进行武力威胁。连日以坦克车、轻炮和机关枪队在河北省政府门前武装示威,在天津举行巷战演习。6月9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陆军大将梅津美治郎向何应钦提交备忘录,提出了苛刻的要求,主要内容是:(1)取消河北省和平、津两市国民党党部;(2)撤退河北省的中央军和宪兵;(3)解散国民党北平军分会政训处;(4)撤换河北省主席于学忠和北平、天津两市市长;(5)取缔全国一切反日团体及活动。
7月6日,何应钦复函梅津:“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何梅之间的协议,习惯称之为《何梅协定》。
中华民国26年,公元1937年7月7日,日本华北驻屯军以演习中士兵失踪为由,袭击中国卢沟桥驻军,制造了七七事变,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叫嚣“三个月内灭亡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