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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小刀的房子是小高层的,她住在十楼,一梯两户的设计使得房间很宽敞,进了房子后,我努力使自己保持着清醒,但脚步却是如同踩在棉花堆里,人有点轻飘飘的,只记得在昏黄的灯光下,入眼处是一张宽大的床,上面铺着粉色的被单,女子的闺房内散出一股淡淡的香味。
这是我的最后一抹记忆,接着我便合上了双目,身体也不知倒在了哪里,还听到公孙小刀发出的笑声,好像在嘲笑我的酒量浅,其实我还真想和她争辩几句,一共大约是十八瓶啤酒,我喝了十一瓶,她才喝了七瓶,还敢笑我,但我却连说话的兴趣也失去了,只感到一股暖洋洋的激动,就此失去知觉。
第六十二章酒后乱性
不知睡了多久,我突然就转醒了,打了个哈欠,伸了个腰,自己嘴巴里呼出的味道却是难闻极了,我真是怀疑自己怎么受得住,我摸索着准备打开灯,去洗脸刷牙,没想到手却摸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我顿时吓了一跳,脑海里有些清醒过来,回忆起之前的事情,这好像应当是公孙小刀的家。
借着外面的灯光,我找到了床头灯的位置,轻轻打开。天,入眼的场景让我有点魂飞魄散了,我的手里拿着一个女人的胸罩,就是刚才摸索着找到的东西,纯白色的那种。而我现在竟然是浑身赤裸,公孙小刀则侧卧在我身侧,浑身也是不着寸缕,娇好的曲线展示出非同反响的美丽。
因为她的这个动作,所以身子向前倾了倾,俏脸离我的视线更近了,兼之我的眼神已是变得并常锐利,所以她英气勃勃的眉宇映入我的眼帘。公孙小刀的美,主要是体现在她的英气,秀丽的五官,却透着一股木兰式的英气,使得她份外吸引人。这个女子,给人一种绝不服输的感觉,也许像她这样的女子,本就不是男人的私宠,而是可以和男人们比肩的英雌。
见我一直盯着她看,公孙小刀的脸自脸蛋处产生一朵红云,并向两侧开始扩散,渐渐弥漫至整张脸,小声的向我嗔道:“问你话呢,怎么没反应?”
她的说话也带着一股骄蛮,却是让人心动的骄蛮,不会让人有任何的不满。我傻傻一笑,然后才醒悟过来,晃着手指道:“噢,那个,主要是因为时间匆忙,而且听说你现在是名动考古界的大人物了,而我却一事无成,面子有点过不去,这才不敢去打扰你,只是在吃完豆花后,便回家了。”
“撒谎!你现在是曼普公司位高权重的二号人物,怎么会是一事无成,这分明是借口。不行,为了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你要罚酒一杯。”公孙小刀将我的杯子倒满酒,举到了我的面前。
我没有任何的犹豫,接过杯子,一饮而尽。冰镇啤酒带着一股爽意,席卷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让我暂时忘记了夏日的炎热。接下来,我们两个你来我往,互相劝着酒。
但我却没心情欣赏这个了,我怎么会和公孙小刀就这样躺在床上,难道说我们之间发生什么事了,我感觉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好像有种散出激情后的轻松,神啊,我不会把公孙小刀怎么了吧。
再看床单上,竟然有一朵刺目的红印,而且我深深的闻了闻味道,那明显是男女欢好后特有的气味。完了,我竟然把公孙小刀的初夜给夺走了,而且还是在我毫无所觉的情况下,你说,这么
对我而言,毕业后,大部分时间都是为了应酬喝酒,很少有这般痛快的饮酒机会,对公孙小刀而言,她毕竟是东大的名人,总是要维护好自己的形像,所以,好不容易有这样一个机会,我们总是要饮一个痛快。
相逢是缘,酒也是一种表达思念的道具,因为饮酒的对象不同,所以心情也会不同,我们两个现在的心情很是放松,喝起来也就不用有顾忌,都在敞开着肚子喝。至霓虹灯开始闪烁,天已径很黑的时候,我们已不知道喝了多少杯,地面上摆满了空酒瓶,怕是有十八九只吧。
趁着最后的一丝请醒,我先把酒钱给结了,公孙小刀现在已经开始说着不着边际的话,我的舌头也有点打结,不能再喝下去了,于是我们互相搀扶着,拦下了辆出租车。
公孙小刀住在文华小区,身为男人的我,总是有责任先把她送回去的,待下了车后,公孙小刀却在路边呕吐起来,闻着那股混杂着酒气的味道,我的肚子里也是一阵咕噜,也在路边一泻而下。
吐完以后,肚子里是好过了,人也有点轻松起来,但脑子里却是昏沉沉的,我都有点辩不清东南西北了,最后竟然莫名其妙的跟着公孙小刀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