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嘴边露出一丝不屑的嘲笑,看着那些笑着分金子的些人:大汉便腐败在这些贪婪的人身上。
部队排成一道长蛇形,缓慢地朝城中而去。
此时,那些旁边的兵士之中,却有一人指着我们笑道:“不知何处而来的傻家伙,送我们这么多金子。哈哈,发财了。”却有一人,指着珍丫头叫道:“看那个小娘子,长得多好看,胸大大的,那脸蛋真让人想亲一口……”那人还未说完,“噗”的一声,血水四溅,不知何处而来一把血红的巨戟将那人洞穿起来。
我脸上露出疯狂的杀意,骑在马上,右手中方天画戟带着那人慢慢举起来。那人极度痛苦地惨叫起来。身边的数十兵士,朝我大声喝斥:“快放下来,你敢袭击大汉官兵!”我冷冷一笑,方天画戟猛的向上一扔,又随手一劈,将那人生生劈成两半。那尸体从半空砸落,鲜血飞溅。我对着那些惊恐的兵士,冷冷说道:“侮我吕布亲人者,死!”
那些兵士大声呵斥着举着兵器朝我冲来。我眼睛划过一道冰冷无情的杀意,猛一纵马,方天画戟划出个暗红半圆,割过数人身躯,鲜血爆溅。纵马欺近数人,方天画戟挥舞起来,红光闪烁,数人立刻各样的肉块,鲜血飞溅,染红了大地。
看着眼前开始疯狂呼喊起来的战士,我轻声笑道:“看到了吗?顺,这世上最可怕的战士,并不是用仇恨和杀意而组成的,而是一种至死不弃的信仰。”高顺望着那些战士,喃喃道:“至死不弃的信仰?那是什么?。”我脸上浮现出优雅的笑容,“所谓‘至死不弃的信仰’,便是一种生命最重要的事物,为神、为国家、为民族而产生的极度狂热。这样的人在战斗中,以精神的力量战胜了肉体的痛苦,所到之处,可征服一切。”
高顺脸上露出一丝怀疑,问道:“这样的战士有吗?”我点点头,目光望着那些战士:“有,眼前不就是有了数十个,很快的,你会见到许多的。我也希望你可以训练出这样的战士,由你统帅,名字我都给你想好了,叫‘陷阵营’。”高顺微微一笑,看着那些狂热的匈奴战士,略一低头:“顺,遵命。”
我回过身,冲着挥舞弯刀大声叫喊的匈奴战士,大声喊道:“明日清晨,朝并州,前进!”
微微清风,吹过前方的满山野花,随风摆摇,随风飘过阵阵花香,眼前已不是大草原的景色。我率迁徙部队,离开九原,数十日间,经过云中、马邑、桑干、此时便近雁门。
小丫头从小便在九原附近游玩,最远不过到云中而已。因此一下来到陌生又美丽的地方,便常常开心着脱离大部队,骑着那越发雄壮的黑宝宝四处奔跑,搞着我常常要去抓她回来。
叫高顺看着小丫头,我对身边的阿虎儿问道:“阿虎儿,离雁门还有多远?”阿虎儿望着远方,嘴中回道:“斥候来报,就快近了,过了前面那个高坡,可看到雁门城了。”
我抬头远望,果然前方有一高坡,以我的眼力,看到前方依稀有城郭的影子。我策马来往奔跑,命令部队,快速向前,进入雁门。
按我原来的计划,这只共二百人左右,有三十二名战士的迁徙部队将在雁门休息一日。再往晋阳而去,见那个历史上吕布的义父,而死于吕布之手的并州刺史,丁原。
不一会儿,迁徙部队来到城门前。城门前数十个兵士见如此多人,局势紧张起来,集聚到城门,有的还衣着未整地从城内跑过来,大声叫喊:什么事?叫老子起来。
只见这时,一个衣着比较好的人走过来,冲着我们喊道:“你们都是些什么人?从何来?”这时魏续策马上去,和那人低头互相说了起来,到魏续塞给那人一小袋金子,那人立刻眉笑眼开起来。最后和那魏续大声说笑,称兄道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