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刘镇宇思来想去,觉得还是明朝的行政体制可能适合唐朝,就把它给搬出来了。
刘镇宇建议道,把大唐分为道,州,县三级。
每道设承宣布政使一人,布政使是一省最高的行政长官,掌一道之政,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下达于有司。凡僚属满秩,负责考察其称职与不称职,上报达吏部、三省。每三年则率其州、县正官,朝觐京师,以听察典。
设按察使一名,掌一道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典勘理卷宗,理问典刑名,上报达刑部、三省。
设都指挥使一人,掌一道军事,统领一道府兵,维持地方防卫,训练各地府兵团练,上报兵部,三省。
一路上,看到唐皇的诏书不断地下来,分发各地。唐皇正在携平定安史之乱的余威和粉碎前太子亨谋逆案的机会,开始大肆改革政务。
最大的改动是大唐的地方行政体制和机构。
唐初依隋旧制,地方上有州(郡)、县两级。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全国有三百五十八州,一千五百五十一县。州县均按其地位之轻重,辖境之大小,户口之多寡以及经济开发水平之高低分为上、中、下三等。三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五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以上为中县,一千户以上为中下县,其余为下县。近京之州称辅州,京都所在县名赤县,京之旁邑谓畿县,此外还有雄、望、紧、上、中、下等级,一般也是按户口多少而定的。
州的长官为刺史,唐皇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后复称州,上州刺史从三品,其下佐官有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此外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各一人,皆从七品下。又有市令、丞、文学、医学博土等;中、下州刺史皆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别驾(中州不置)、长史、司马称为“上佐”,唐制规定,凡刺史缺员或为亲王兼领时,上佐可代行州事。但在一般情况下,上佐并无具体职任,因其品高俸厚,又不亲实务,故多用以优待宗室或安置闲散官员等,所以自居易称这类官为“送老官”。诸曹参军分掌各州府的军政、财政、刑法、农田以及户粮诸事务,称为“判司”。诸曹“判司”由各州录事参军事统辖。未设司马之州,录事参军为刺史之佐,处于综领督察的地位。
县的长官不分大小统称令。京县令,正五品上;畿县令,正六品上;上县令,从六品上;中县令,正七品上;中下县令,从七品上;下县令,从七品下。佐官有县丞、主簿、县尉等(京县增设录事两人)。
刘镇宇还提出完善科举制度和扩大科举规模,设劝学提举司,诏天下州县皆立学,然后县、道分别科试取士,再由三省、礼部大选,取大才之人,朝廷官员皆出其中。
听完了刘镇宇这一通抄来的东西,唐皇和太子临大为赞赏,原来这位大将军不但会打仗,搞政务也是一把好手。
诏书流水价的发出来,大唐除被划为关内、都畿、河北、河南、河东、陇右、山南西、山南东、淮南、剑南、江南东、江南西、岭南外,将黔中道根据刘镇宇的意见改为湖广道,还增设了安西道、辽东道,山东道(从河南道划出来的)。每道的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分别被任命。
在刚经历完叛乱战乱的河北道和新开辟的辽东道,将是大唐未来数十年的发展重点,大量无主的土地将吸引无数失地的农民涌过去,要不是和刘镇宇达成了协议,唐皇还舍不得那一百万百姓呢。
唐代首都或陪都所在地有“府”的建制。唐皇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并州为太原府,长官称“牧”,由亲王挂名遥领,实际主持府政的是“尹”。如上都京兆尹、东都河南尹、北都太原尹。后来又陆续设有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等府,也都有“尹”,但已不置挂名的“牧”。府尹之下有少尹、录事参军事以及六曹参军事,其职掌同于州诸官,只是品秩略高而已。若皇帝不在京城,则置留守官,多由府尹或临时指定大臣兼任。
由于唐代高宗、武后时多居东都洛阳,以后诸帝虽然都居住长安(除短期避乱外),但洛阳原来那一套略同于长安的职官建置并没有省去,凡在那里任职的,叫做分司东都,或称为分司,这些官员都由东都留守总之。分司各官署往往空存其名,于是朝廷常以贬降或闲废的官员安置在此。这里的官员一般是除按期拜表行香外,只领俸而不任事。只有分司御史还可以稍为行使职权。
除分司官外,还有王傅一官,也是养老的。因为唐的亲王虽有额定的官属,而亲王并不出阁。名为王傅,官居三品,实际连王的面都没有见到过。
一大堆的官员,造成机构重置复杂,官员臃肿庞大,十羊九牧的成语就是从唐朝得来的。当时,唐皇和太子临向刘镇宇请教这个问题时,刘镇宇也是一脑袋浆糊。自己西秦国的制度是东抄西袭,反正自己在西秦国是一手遮天,用什么制度都没有什么关系,所以什么好用就用什么。但是大唐就不一样,庞大的豪族门氏和士族势力会让许多过激的改革寸步难寻。
刘镇宇当时在心里盘算来盘算去,发现在自己的历史知识里,只是对明、清朝的行政体制最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