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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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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所有法,共有五十一种,是心法活动时所引发的精神现象,就是1.作意,2.触,3.受,4.想,5.思,6.欲,7.胜解,8.念,9.定,10.慧,11.信,12.精进,13.惭,14.愧,15.无贪,16.无嗔,17.无痴,18.轻安,19.不放逸,20.行舍,21.不害,22.贪,23.嗔,24.痴25.疑,26.慢,27.不正见,28.忿,29.恨,30.恼,31.覆,32.诳,33.谄,34.骄,35.害,36.嫉,37.悭,38.无惭,39.无愧,40.不信,41.懈怠,42.放逸,43.昏沉,44.掉举,45.失念,46.不正知,47.散乱,48.睡眠,49.恶作,50.寻,51.伺。(请参阅第八章佛教的心理学)

什么是色法呢?

一切物质统称为色法,可分为十一种,就是1.眼,2.耳,3.鼻,4.舌,5.身,6.色(颜色),7.声(声响),8.香(气味),9.味(味道),10.触(一切令触觉生起的法),11.法处所摄色。

法处所摄色又分作五种,就是a.极略色(肉眼无法看到的极细微的法),b.极迥色(肉眼无法看到极远的法),c.定果色(由禅定所变现的法),d.受所引色(由受持戒律所起的法),e.遍计所执色(本非实有却由意识错误执著为有的幻象)。

什么是心不相应行法呢?

善男子,在万法不断活动的法界中,时刻都在进行著这些维持持均衡的变化,各各合乎心物万法的整体意愿和需要。

这样,法界能够安稳地出现,正好证明了万法正在进行和谐不悖的运动,事事无碍。

(四)宇宙万有的类别

善男子,法界的一切可分为五大类,共一百种,这就是构成宇宙万有的一切法。

法是宇宙万有的通称,百法就代表了宇宙能出现的一切。

善男子,心不相应行法就是因心法活动而生,但本身却不是心理现象,不与心法相应,不为心、色两类法所摄的另一类法。

心不相应行法可分为二十四种,就是1.得(法的获得),2.命根(导致生命出现的种子),3.众同分(众生所共有,令能平等,各得成佛的特性),4.异生性(众生间的个别差异),5.无想定(一切意识活动皆止息的定),6.灭尽定(一切意识活动与末那识的烦恼心所皆已止息的清净解脱定境),7.无想报(修无想定的果报,解脱不及灭尽定境彻底),8.名身(名词),9.句身(语句),10.文身(字母),11.生,12.住,13.老,14.无常,15.流转(因果相续,迁流循环不息),16.定异(善恶果报依法而现,决定果报差异,无有混乱反覆),17.相应(因果同类相应,种瓜得瓜,种豆得豆),18.势速(因果相续的来势与速度),19.次第(先后次序),20.方(空间),21.时(时间),22.数(数量),23.和合性(诸法相辅相成的特性),24.不和合性(诸法之间的抗拒排斥性)。

善男子,上述四大类九十四法,要赖众缘和合才能出现,缘聚则成,缘散则灭,并无独立的实体与自性,因此叫做有为法。

什么是无为法呢?

善男子,无为法不似有为法之生灭不定、无有实体,却是常住不变,为万法之本体,平等无有差异,其性亘古不变,因此又称为法性。

百法可归纳为五大类,就是(1)心法,(2)心所有法,(3)色法,(4)心不相应行法,(5)无为法。

什么是心法呢?

心法就是有关精神活动的法,可分为八种,就是1.眼识,2.耳识,3.鼻识,4.舌识,5.身识,6.意识,7.末那识,8.阿赖耶识。

什么是心所有法呢?

心所有法就是因前面八种心法的建立而出现的法,为心法所具有,因而称作心所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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