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李小龙看在眼里,心中十分不快。大厨是周老板的红人,他技术好,卖力肯干。大厨祖籍大陆北方,人生得牛高马大,整天在火炉边烧烤,火气也特别大。餐馆的雇员都怯他,他发起怒来,周老板都要让他三分。对于大厨的非礼,李小龙只能往心头忍,又愈发忍无可忍。
这一天,大厨突然把刚入内的贝兹拦腰一抱,一只大手搭在她胸脯上,又摸又捏。贝兹叫起来,李小龙飞速闯进去。愤怒地斥道:“放开她!”大厨放开贝兹,贝兹躲到李小龙背后。
大厨蔑视地瞪着个头小他许多的李小龙,道:“你骨头痒了不是?”捋出粗壮的胳膊,挥拳朝李小龙击来。李小龙见他招式,知他曾练过功夫,急忙伸手格住。几乎是同时,另一只拳如重锤砸在他胸口。
大厨如一头公牛颓然倒在满是水渍的炉台下。贝兹叫了一声好,转瞬一脸煞白,她看见大厨爬起来后,手里操着一把砍肉的刀。贝兹扯着李小龙,叫:“快逃!”李小龙如铁桩一般钉住不动。
大厨挥刀劈来,李小龙身子微侧,一脚把菜刀踢飞,拳头便砸在大厨多肉的脸上。
李小龙白天在爱迪生学校读高中。美国的学校,跟保守的香港学校很不相同,完全是开放性的,纪律松懈散漫,在李小龙看来,美国的学生简直就在玩。此时的李小龙,父母再不能督促他,老师也不会约束他,同学更不会因学业的优劣而崇拜或鄙视一个人。
李小龙完全可以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然而,此时的李小龙完全成了另一个人。他一改在港厌学逃学的作风,一丝不苟,如饥似渴地学习。他深知学费来之不易,逆境中的他悟醒了许多人生的哲理。他知道理科一直是他的弱项,他曾对它恨之入骨、厌之如蝇。现在,他尽管仍不喜欢,却比文科下了多倍的苦功。他对英语,更是到嗜学如命的地步,他知道;来到美国,无论进大学深造,还是进社会就业,语言是最最重要的。
其时,李小龙的哥哥李忠琛,在西雅图念大学。他写信给父母,报告小龙的学业状况,他父母惊喜万分,又难以置信。
李小龙的英语水平得以很快地提高。由此,周女士派他做餐馆跑堂。餐馆的生意很好,常常宾客盈门,出现排队现象。餐馆的菜,并不优于唐人街的其他中餐馆,而是凭藉周女士在社交圈里的名气。她为人排忧解难,往往都能得到回报,受其恩的人,会带人或介绍人来她的餐馆用餐。就这点,李小龙不以为周女士是位社会活动家,而是个精明的商人。
宾客中,有不少白种人,他们大都富有,出手也大方,用过餐后,总忘不了留下小费,并且说一番感激和赞美之辞。相比之下,华人食客要吝啬许多,尽管其中也不乏富有者,他们觉得侍者就该侍候他们,他们对菜也分外挑剔,而不像吃惯西餐的白种人那么好糊弄。
李小龙很快就罢手,他并不想炫耀武力,只是想教训一下不可一世的大厨。
周女士从外面办事回来,看见大厨极狼狈地坐在过道的板凳上。周女士问大厨发生了什么事。大厨说是两个黑鬼来店里闹事。说完,慢吞吞入厨房去。
周女士的目光在雇员们的脸上扫了一圈,最后落在李小龙脸上停留几秒,回到收银台。她知道大厨顾面子,也料到大厨和李小龙之间迟早会发生冲突。周女士是个聪明人,她虽不知李小龙在香港的作为,但她料定沉默寡言的李家公子,绝不是等闲之辈。
做跑堂的收入较杂役大有改观,李小龙心中仍十分压抑。他从小就有做首领的欲望,希望驾驭他人,而不被他人所驾驭。李小龙正处于被人人所驱使的境地,食客、老板、厨师都可以驱使他一一—当然侍女贝兹除外。
贝兹年龄虽比李小龙稍小,却是李小龙的师姐,她教李小龙如何应酬客人以及相关事宜。贝兹是个华裔姑娘,性感而迷人,因模仿美国民歌手琼·贝兹(JoanBaez)的发型,故而被称之为贝兹。贝兹在李小龙面前,没一点师姐的架子,她只知道李小龙的父亲跟周女士相识,而不知李小龙曾是香港小有名气的童星和武术高手。她为李小龙英俊的外貌和独特的气质所吸引,尽管此时李小龙的处境很糟糕。
贝兹看李小龙洗盘子的动作,说他像在表演跳舞;看到他发达的肌肉,说他是功夫小生;有时端详李小龙好一阵,说你可以去拍电影。李小龙总是无奈地一笑,没有告诉贝兹他那段还算辉煌的历史。
李小龙渐渐对外表有些俗气,并且没文化的贝兹产生好感。他那时非常孤独,孤独之人尤需要爱的滋润。他们在餐馆常常窃语细谈,眉目传情——当然是不太忙的时候。
李小龙和贝兹的变化,引起大厨的极大妒嫉。他原本对贝兹就有所图谋,常常用钩子一样的眼神盯住贝兹诱人的部匠。他的行为很不检点,经常趁贝兹下厨端菜之机,摸一摸贝兹细腻的手背,或捏一捏她丰满的臀部,然后就放肆地浪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