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这是李小龙回港拍片后,首次这么系统和中肯地面对公众谈他对电影的看法,他的看法与众不同,他也尽可避免香港影业的是与非。
但在许多非正式场合,李小龙会把香港功夫片及武打影星大肆贬低,言语轻慢且狂妄。李小龙是名人,他的话不可能不会传至他们的耳朵。
因此,在香港的演艺圈,除了他幼时的旧友和少数嘉禾的同事,李小龙几乎没有朋友。这一方面是李小龙对他们嗤之以鼻,另一方面,这些持有自尊的演员也不屑去结识目中无人的他。
李小龙渴望出名。在美国,默默无闻的他常会做出一些出风头的事,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现在他已经功成名就,尽管还未达到他的最高目标,却足以让他狂喜好一阵。
港台的报纸,自然不会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把那些被自己炒红了的武打明星又大大地贬臭。他们几乎众口一致地铺张溢美之辞,对李小龙的表演赞不绝口,称他“货真价实”、“登峰造极”、“叹为观止”,等等。
李小龙在《精武门》打响后,接受了香港记者的采访,话题是从他电影的英雄主义开始的,李小龙说:
“我从不演英雄,但观众希望我成为一个英雄。我也不会扮演相同的角色,尽管当我打斗的时候,都表现出象一头野兽的形态,但每个角色都是有所区别的。”
“我也从不只依靠打架去完成我的电影角色,虽然东南亚的观众喜欢我这样做。我更注重自己的性格和形体的展示。我不是在演戏,只是在进行自我表现。所以,谁要是试图模仿我打斗时的叫喊和表情,那不过徒然使自己变得滑稽可笑罢了。”
“演员基本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万能演员,演什么象什么,另一种则只能演固定类型的角色。我认为自己介乎两者之间。我有个性,因此我所演的每一个角色都有点我自己的影子。”
起初,他乐意接受记者的采访,对报刊上赞美他的文章爱不释手。他也乐意到街上走走,人们会潮水般地朝他涌来,将他团团围住,争睹他的真颜,或向他问好,或请他签名,或与他握手。这时,李小龙神情显得异常兴奋和愉悦。
但他很快就厌倦了,他发现他不再有自由,甚至连他妻子孩子的自由也给“剥夺”了。他再也不可能自由自在地在街上行走,干他所愿干的事。
他家的电话号码不知怎么给影迷知道了,一天到晚铃声不断,吵得不得安宁。这样的电话一般由莲达来接,影迷声音激动得颤抖,喋喋不休地谈他(她)对李小龙电影的感受,说如何崇拜李小龙,请莲达转达对李小龙的敬意。莲达的中文程度十分有限,只能说几句简单的广东话。香港普及英文教育,大都会“洋泾滨”英语。这种半中半英的交谈令人别扭,莲达心软,总不忍心先挂电话。
李小龙接过电话,“吧喀”挂上。
莲达申请了新的电话号码,没多久,百屈不挠的影迷又纷纷把电话打到李小龙家里来。李小龙在电话中对影迷大发雷霆,依然挡不住电话潮。
“我并不承认我在电影中的打斗暴力,我称之为武打。任何武打片都在某种程度上介乎真实与想象之间。如果我演得完全真实的话,观众就会说我是残暴而嗜血的人。我甚至可以把对手撕成碎片或者把他的内脏掏出来,但我不会表演得这么刺眼。对我的表演,我是有自信的,我做什么,观众就会信什么。”
“这种魅力来自我的表演虚实之间。只要我的表演能令人信服,只要我有这种魅力,那么—切就可迎刃而解了。”
“我没有制造国语武打片那种满身血浆的场面,这在我之前就有了。至少我不宣扬暴力,我有实证说明这一点。一个(《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主角)杀了许多人的人总是要为此承担责任的。我一直试图证明的就是,只靠暴力生存的人会因暴力而死。”
“但暴力在我们社会里触目皆是,我希望通过我的动作在某种程度上麻醉暴力,使观众称它为拳脚而非暴力。”
“我认为我在东南亚是负有使命的。观众需要教育,而一个教育者就必须承担责任。我们和群众打交道,我们得寻求和他们接近的途径。我们只能一步步地教育他们,不能指望一夜之间便大功告成。这正是我现在所做的事,能否成功尚须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