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令人奇怪的是,李小龙这一为演员谋福利、争权益的倡议在演艺界反响冷寂。他们只会私下有所抱怨,而不敢站出来说话;他们宁可被老板认其为义子、干女,而不愿直起腰杆做独立的一员。他们认为:李小龙是过江龙,把事情闹大了,他拍拍屁股就回美国,我们可得遭殃。
不少演员说:“他回好莱坞还可演戏,我们有哪里可去?”“我指望的是同时串演几部片子,多赚几个钱,李小龙却管得太宽,要砸我们的生意。”
当然也有演员指望李小龙搞起演员工会,从中获得好处。但李小龙要他们行动时,他们却说不干了,这使得李小龙非常失望。
李小龙的名气是有足够的号召力的,但事情终末弄成。
他有着强烈的反叛意识和权力欲望,但不是一个出色的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再者,他选错了地方,东方民族深受儒教的影响,内向而善忍耐,习惯把自己的利益寄托于主子的身上,自由民主独立意识淡薄。时至今日,日本及亚洲四小龙在经济上已可与西方发达国家比肩,而工会的力量及影响,还不及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初期。
李小龙回港首次拍片,是在泰国的外景地,条件差且不说,而且香港一惯的拍片制度根本就不把演员当做人。没有休假日,没有日程作息时间,一切由资方随心所欲,仿佛演员是不知疲倦的牛马,是不会说话的机器。一句话,香港的拍片制度是建立在资方榨取最高利润的基点上的,压根就不考虑劳方的正当权益。
香港演员对此熟视无睹,业已麻木。所以,在拍片中,只有李小龙一人大发牢骚,说好莱坞拍片演员如何舒服,扬言再不改观,他就要罢演抗议。
李小龙没有这样做,不是他没这个胆量,而是他压倒一切的敬业精神。他总希望他主演的电影早日封机,早日公映,牢骚发过,便又全副身心地投入拍摄。
李小龙在一篇文章中抱怨道:
“一拍就是七天,天天都在打,一方面,是会感到疲劳;另一方面,心情也会不大好。我以为,每个星期应该拍五天戏,有两天假期休息。美国拍片就是这样,而且,每天最多拍九个小时。”
就算李小龙至今活着,他能把好莱坞的工会模式移植于香港吗?
李小龙对一些香港演员同时演几部片子颇有微辞。在美国,李小龙也客串演出,那是在功夫教学之外;在香港,李小龙一概拒绝片商邀他客串演出,使片商很不理解。
李小龙说:“这里有些明星一天拍三组戏,日夜不停。我以为这是一个不合理的制度。在美国,不会有两部片同时拍摄的,总是拍完了一部再拍第二部,否则的话,精神不能集中,无法好好地去表现角色中的人物,一定会影响到影片的质量。”
李小龙曾多次指出,以这种方式多赚钱,毫无乐趣。演员应专心致志,全力以赴拍好一部片子。演得成功,片商自然会增加片酬,演员照样可以获取更多的钱。
李小龙对香港拍片制度的不满,不是单方面针对资方的,也涉及劳方应尽的义务。
李小龙立志改革香港的拍片制度,宣称要组织香港演员工会,并承诺捐出一笔可观的钱作为活动经费。李小龙的这一号召,使片商感到不安,因为一旦有了工会,他们面对的是强大的集体,而不是单个的人。这样,制片公司获得暴利就没那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