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李小龙继续我行我素,唯我独尊地宣扬他的截拳道,本港武术界觉得他“太不象话”,“太不识好歹了”。于是旧事重提:李小龙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与本港赫赫威名的拳师刘大川比武,却跟在武术界根本排不上号的初习武者比武,他那个“已达到不随便比武的境界”之说,该作何解释?
算起来,李小龙与香港武术界结下的宿怨要深得多。香港的新闻界,好歹与李小龙有一年多难忘的“蜜月”——新闻界把李小龙炒得更红,李小龙为报刊版面增辉添色。而与武术界,什么也没有,惟有龃龉。
都说李小龙从登上港岛第一天起,就视本港武术界为无物。视而不见也罢,目空一切也行,李小龙偏要逞哗众取宠之能,口若悬河,语惊四座,戟指本港武术界,将其贬得一无是处,以衬他的截拳道尽善尽美。又:李小龙自诩中国功夫在美国的传人,可他连到了异地时,拜访地盘的武林师尊泰斗的行规都不懂,不是无知之极,就是狂妄之至!
这些言论,确有七分刻薄。但细究之,又不是无稽之谈。且不说被李小龙攻击之人可能会带有偏见,就是与武术界不搭界的局外人士,对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只不过没这么强烈的主观色彩。
李小龙把他的内心世界包得紧紧的。其实他内心并无贬低本港武术界之意,更不想在本港武术界树敌。道理很简单:本港武术界并没有得罪李小龙,李小龙自然也就不会先抱有敌意。
李小龙曾不无忧虑地跟友人说,港埠的一些武师,教弟子花巧而不实用的武术,实在是误人子弟,他觉得他责无旁贷地应奉劝这些功夫弟子放弃花巧的武术,学一种最实用最先进的武术——那当然是他呕心沥血创立的截拳道。
经新闻界的推波助澜,李小龙在众多港民眼里,落下个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恶劣形象”。
新闻界对李小龙的最大一次“报复”行动发生在这一年的初夏。这是李小龙屡屡对新闻界“蔑视”、“非礼”、“冒犯”、“挑衅”的必然结果。当时,李小龙刚从洛杉矶看病回来不久,新闻界均不知李小龙还会得什么“病”,更不知死神正在悄悄向他逼近。否则,李小龙再怎么冒犯。新闻界都会原谅他。
新闻界好像事先有约似的,就李小龙与女艺员丁佩的绯闻,铺天盖地,进行了一场近乎围剿的报道。丁佩何许人也?“频换男友”,“滥交”,“乱服药物”,“浅薄”.“轻佻”,“喜怒无常”。“染上所有的西方时髦病”,“丑闻迭出”……总之,形象之丑恶,令人呕心。
这和以前截然不同。以前,新闻界也常爆出李小龙与某女的绯闻,但却千篇一律重弹“英雄加美女”的老调。说某女如何俏丽迷人。楚楚动人,娇情可人。媚态惑人,似乎不将此女大大地褒奖一番,是不足以配上李小龙这大英雄的。因此。李小龙对这些或真实或虚构的艳倩故事一笑置之.甚至还自鸣得意。
这次,却是把李小龙的女友搞得臭不可闻,丁佩既然是一个“臭女人”,必然使李小龙很掉身价,何言英雄气概?大英雄会跟如此女人“胡来”?脸上委实无光!
李小龙这番苦心善意,由于他处世的不圆融,被惊人地误解了。他的坦诚,却是给了武术界当头一棒。武术界人士怨声载道,怒火燃烧。
结果,李小龙回港才几个月,本港四届拳击冠军刘大川,代表本港武术界向李小龙挑战。
李小龙以他的造诣“已达到不随便比武的境界”而拒绝比武。
当时的新闻界将此事炒得很热,他们没有厚此薄彼,只是想目睹一下两位顶尖高手的功夫大战。当时还流行一种说法,说李小龙这样的国际功夫大师,怎能去跟一个在小地方出名的拳师比武呢?这就像国学大师胡适,会跟中学生一道考国文么?
然而,李小龙在拍《精武门》和《龙争虎斗》时,先后跟两个功夫平庸的临时演员较过手,这不是比武,是什么?
李小龙愈发光火,气不打一处出,却无从发泄——新闻界皆秀才,能对不会武的秀才拳打脚踢。以解心头之恨吗?李小龙始知新闻界之厉害,远非100个罗维加起来所能比拟。
无疑,丁佩做了“倒李”的牺牲品,她不是因为李小龙也不会如此“出名”。据熟悉丁佩的人讲,丁佩远非某些文章所说的那么糟,她其实还是个不错的女人。丁佩的“臭名昭著”,很大原因是她不懂得“做人”造成的(在这点上,李小龙与她惊人地相似)。某些女人,光做不说,行踪隐蔽,既享受到男女之欢愉,又保全了名声之清白。而丁佩,敢说敢做,大大咧咧。殊不知,在中国什么都可说,就是男女私情不可说!
面对四面八方的“口诛笔伐”,丁佩也豁出去了:我就要跟李小龙,死爱活爱,爱给你们看!丁佩毫不退却,跟有妇之夫照样如此这般,于道学家看来,真可谓“恬不知耻”也!
李小龙的文章,又有得做了。
新闻界对李小龙“过不去”,武术界岂又能对李小龙“过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