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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全家都喜欢狗,于是吃饭时欢欢都有一张椅子。每到吃饭时,欢欢就蹲在椅子上望着大家等着人喂它。全家人边看着它笑,边你给一块肉、我给一块馒头。有时喂得不及时,欢欢就急得“呜,呜”叫唤,还流口水。后来有一次,父亲当年在宣传队的同事专门从商丘来看父亲,吃饭时欢欢早早地就落了座等着。那几位工友一看,惊讶地叫道:“哎呀,国师傅家的狗会上桌吃饭!”等大家都落了座,开了几瓶啤酒,看到欢欢坐在那里等吃饭,就有一个工友说:“看看它会不会喝酒吧!”于是倒了一点啤酒给欢欢的盘子里,谁知欢欢居然“吧嗒吧嗒”地把酒都喝掉了,于是大家更惊讶起来。等那帮工友回到商丘以后,添油加醋地把情况一说,“国师傅家的狗会上桌吃饭,会喝酒”的传闻便在商丘的家属院传开来。
那次欢欢喝了啤酒以后,先是耍了一阵子酒疯,在院子蹦蹦跳跳,一会儿就困了,老老实实地躺在沙发上睡了整整一下午。此后,欢欢喜欢上了喝啤酒。
我父亲喜欢抽烟,当时家里也没有装修,也就是普通的水泥地面。父亲抽完烟以后,就把烟头扔在地上等脏了再扫。欢欢一看到烟头,就喜欢用爪子拍未熄灭的烟头玩。久而久之,等烟头全灭了以后,欢欢就把烟草吃掉了。这一情景又被串门的工友们看到,于是“国师傅家的狗会抽烟”的传闻又在商丘家属院里传开来,以至于有的工友还好奇地问,那狗咋叼烟卷啊,吐不吐烟圈啊?在他们的想象中,欢欢肯定像人一样,翘着个二郎腿,悠然自得地吞云吐雾呢。
一九八七年初,欢欢一岁的时候,母亲厂里的小李子又送过来一条小母狗。那小狗可能是发育不全,特别弱小,浑身的毛跟毡子一样卷着。刚来我们家时可能是饿了,“呼通呼通”吃了不少饭,结果肚子撑得滚圆,走路时肚子都挨着地了。看着这小狗憨态可鞠的样子,全家人都很高兴。母亲说,既然是小母狗,那就起个女孩的名字,叫媛媛吧。
欢欢性格有点倔,而媛媛则是一条非常听话的狗,特别喜欢和人温存。当我们抱着它的时候,它总是一动不动,尽量贴着人的身体,间或轻轻地舔一舔人的手或者脸,我们都说媛媛真是有一种阴柔之美。媛媛还多才多艺,当时我有一副口琴,每当我吹口琴时,媛媛就在旁边歪着头看着我,发出“啊啊”或者“呜呜”的声音,仿佛是在唱歌。欢欢比媛媛大而强壮,但对媛媛却非常爱护,二者从未打过架,吃饭时欢欢也总是让着媛媛先吃,等媛媛吃饱了以后欢欢才吃,从没有因为抢食而闹过矛盾。
,考上这所高中的人升学率几乎达到百分之百,有百分之七十的人能考上大学,百分之二十的上大专,百分之十的上中专(当时中专也是很走俏的,不象现在得到处找生源),以至于当时一提自己是太谷中学的学生,人们就以一种羡慕的眼光来看待你,仿佛你已经是一只脚迈进大学门槛了。
为了鼓励我再接再厉,考上重点大学,临开学前夕我母亲带我去了首都北京旅游。乘火车时,旁边位子上坐满了返校回京的大学生,对面则坐着一个七十来岁、退休的老军人。一路上,我的母亲总是问那些大学生大学生活的情况,以及他们如何刻苦学习,考上学校的经历,并且给他们很多赞扬。
当时我的母亲已经三十六岁,但相貌年轻,衣着得体,谈吐也很有风度,那些大学生先是把母亲当成北京什么大公司的经理,又把我当成她的弟弟。等我母亲跟人家说自己只是个小县城的工人、我是她的儿子时,大学生们一个个都惊讶极了,还有一个学生干脆跑到车厢别处去,把另外几个同学也叫来看,问他们说你看这像不像母子俩?坐在我们对面的那位老军人,虽然话不多,但一直怀着赞许的目光看着我们母子俩。后来,等我母亲离开一会儿时,那老军人对我语重心长地说:孩子,看得出来你很幸福,你有一个非常好的母亲。
母亲领我游览了故宫、十三陵、长城、香山、颐和园。每天都跟打仗一样步履匆匆,但我过得很是快乐。到北京那天下午,我和母亲来到天安门广场,准备以毛主席纪念堂为背景照相时,突然间狂风大作,下了一场暴风雨,然后又迅速雨过天晴,一道美丽的彩虹出现在纪念堂上空。我顿时感到这似乎是主席显灵,于是虔诚地留了影。这张照片现在还在,一脸的虔诚相。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第七章黄金时代(1984~1987)八、狗的故事
狗是一种非常忠诚而且有灵性的动物,因此我们家人都很喜欢养狗。七十年代末,我的父亲抱回来一只小花狗,给它起名叫“大利”。那时家里还不很宽裕,细粮很少,偏偏这大利有点邪门,竟然只吃细粮,不吃粗粮,于是很快就饿得皮包骨头,每天围着人“唧,唧”直叫唤,却还是不吃粗粮。后来父母一看,说这狗是天生的富贵命,咱们穷人养不起,还是帮它找个好人家吧,免得跟着咱们受罪。有一天,我父亲把大利送给了几个开着拖拉机进城的农民。
转眼到了一九八六年,我母亲已经调到了太谷县灯具厂。这是一个只有三十来个工人的袖珍大集体企业,离我们家只有大概五六百米路程。这时家里生活已经变好了,于是全家人都想养一条狗。终于有一天,[365小说网|365book.net]母亲的一个同事小李子送来了一条小伢狗崽,是一只杂色小笨狗(「注」当时太谷县狗的品种不多,一般只有两种:狼狗,如德国狼狗、日本狼狗,以及本地产的笨狗,笨狗的特征是耳朵耷拉,个头较小)。那条小狗长得特别有意思,背是黑色的,毛是灰色的,胸前和爪子则是白色得,如同穿着一件小西服一样。当时正是冬天,那条小狗来我们家之前在炉火前面取暖时,被滚烫的煤渣烧了尾巴,烧掉了一小段,其余的都还烂着。
小狗趴在那里,摇着烧得烂糊糊的尾巴,真是既可爱,又可怜。母亲买了些烧伤膏和绷带,给小狗缠上。由于这是我们家这么多年第一次养狗,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所以我们给它起名叫“欢欢”。
慢慢的欢欢长大了,越来越活泼,总是在院子里蹦来蹦去。每当我父母下班、我和姐姐放学,欢欢都像见了亲人一样扑上去,伸出舌头来亲吻我们,嘴里还“唧,唧”地叫着。当时,欢欢尾巴上的伤还没有全好,绷带还缠在尾巴上,一高兴就直摇尾巴,结果绷带松了,就如同在尾巴上挂了一面小旗,使劲摇着。
欢欢很聪明,在生活中逐渐学会了听“立正”、“磕头”、“握手”等命令,再做相应的动作。每当我拿一块饼干或是一块肉喂欢欢时,就命令它:“磕个头”或者“握个手”。于是欢欢就急匆匆地趴在地上“磕头”,或者把小爪子伸出来“握手”,嘴里“呼,呼”地喘着粗气。太谷街上有一些坏小子,专门套别人家的狗杀着吃,为了欢欢的安全,我们都尽量不让欢欢出门。当时外公住在我们家里,天气好时,外公喜欢坐到大门外晒太阳,欢欢喜欢自由,总是盘算着想出去。外公每次开门出去之前,总要看看欢欢在哪。这时欢欢就老老实实地趴在狗窝里,做出不打算出去的样子。外公年纪大了,动作慢,等外公慢吞吞地开开门时,欢欢就像箭一样“噌”地窜出门外。等外公关好了门出来时,欢欢已经站在门外望着他,然后就欢快地找它的伙伴们去了。碰到这种情况,外公总是说一句:“这小狗……”